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践行“文明餐桌”新风尚,9月10日上午,确山法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张春亮带队,在确山县靖宇广场开展以“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改变饮食陋习、防范病从口入”“按需点菜、合理消费”,在确山县靖宇广场,确山法院干警分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宣讲如何辨别食品谣言,倡导勤俭节约、公勺公筷、文明用餐理念,培养科学健康的饮食习惯。“阿姨,保持健康的身体要从每天的饮食开始注意,腐败霉烂变质或过期的食品一定要及时处理,买回来的食品一定要按要求进行严格的清洗”、“您好!儿童对细菌的免疫能力较差,在购买食品的时候,一定不能购买三无产品,注意检查食品包装的生产日期、食品原料”等一句句贴心的叮嘱,饱含深情,传递关怀,入耳又入心。
在人流密集的商业街、广场设置活动宣传点,向围观群众发放宣传彩页,让食品安全“可触”;利用宣传彩页对相关知识进行讲解,让食品安全“可闻”。利用工作群、公众号等互联网宣传方式,将相关知识进行广泛推广。
此次宣传活动,通过全方位宣传引导,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食品安全普法教育,不仅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还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揭发和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今后,确山法院将在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全民参与食品安全良好氛围的工作中继续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