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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首家!政府与法院联合试点,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河南首家!政府与法院联合试点,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9-17 浏览:5374 次

“民告官”案件中,沟通调解至关重要。如果能有一个途径,让双方面对面沟通,促进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对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诉源治理落实落地意义重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作为“府院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试点单位。9月15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试点单位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揭牌仪式在中原区政府举行,系全省首家。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郑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中原区委书记乔耸,中原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晓雷,中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洪印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揭牌仪式上,省法院行政庭庭长李继红宣读了省法院《关于确定“府院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试点单位的意见》。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介绍,省法院确定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作为“府院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试点单位,这是全省首家;中原区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在全省范围内也是率先成立,这两者既契合中原区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需要,也充分体现了中原区相关部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力服务工作大局的担当精神和改革创新的勇气。

据介绍,近年来,法院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尤其是中原区法院,在这方面做了很多探索,搭建平台,创新机制,“和顺中原”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有很多很好的经验做法。在这个基础上,中原区法院要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积极探索,积极作为,争取政府、各行政机关的支持、配合。

中原区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中原区有基础、有条件、有能力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这项试点工作做好、做出彩。下一步,将紧紧抓住行政争议的关键和要害,从源头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减少行政争议;把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结合起来,推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为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的中原智慧和力量。

(来源:大河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