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象河乡某村两村民因为相邻关系纠纷闹到了象河司法所。司法所所长刘传文了解到情况后,利用自创的 “三步法调解”成功平息了矛盾纠纷。
第一步是“稳情绪、听意见、促调解”。
刘传文所长说:“一般情况下,纠纷双方当事人到达调委会诉说纠纷情况时,情绪都比较激动,易冲动。甚至会发生争吵、互相辱骂等现象。我们要想尽一切办法使双方的情绪稳定。只有双方情绪稳定后,才能把纠纷的原因、经过、诉求和双方的矛盾焦点找到。
这时我们需要耐心倾听,耐心倾听是调解人员基本功。当了解纠纷的基本情况后,与双方纠纷当事人交换意见,促进调解。为下一步调解工作打下基础”。
第二步是“实勘察、讲法律、摆事理”。
刘传文所长说:“当了解纠纷的基本情况后,我们要积极主动走访调查,勘察现场,这是关键,不能往后拖时间。防止事态的扩大,矛盾的激化,给调解工作增加难度。走访,包括走访左右邻居和村委人员并做好记录,有时候还需要进行实地丈量,为调解工作提供依据。
掌握第一手证据材料后,和双方纠纷当事人讲法律、摆事理,让当事人知法懂法;提人情事故,让当事人知道忍让;提处理方案,让当事人仔细掂量”;刘所长利用自己的调解技能,提出了法律法规、人情世故、解决方案三项内容,平复了当事人情绪,打开了心扉,指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
第三步是“细调解、达共识、握手和”。
刘传文所长说:“在前两步的基础上,要认真仔细调解,不能草率了事,草率结案。通过法律条文,亲情感化,细心说服使双方达成共识。并提出调委会的调解意见、求同存异。达成共识便是水到渠成之事,一般来说,经过双方的协商, 在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基础上,达成的调解方案也较为客观公平,双方都易于接受,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在日积月累的调解工作中,泌阳县司法局象河司法所所长刘传文摸索了一套 “三步调解法”,用于调解工作中,使矛盾纠纷的调解成功率不断提高。近年来,经刘所长化解的案件近千件,每当看到矛盾双方握手言和,在调解书上签字的时候,他的内心也感到无比的欣慰,说明我们的调解工作得到了大家的肯定和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