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政法视“县”】发挥司法职能 服务企业经济——驿城区法院召开“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暨服务企业发展”法官企业家座谈会

【政法视“县”】发挥司法职能 服务企业经济——驿城区法院召开“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暨服务企业发展”法官企业家座谈会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10-13 浏览:4887 次

10月10日上午,驿城区法院召开“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暨服务企业发展”法官企业家座谈会。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娟带领院党组成员及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与驻马店市企业家协会党委书记党进、驻马店中集华骏车辆有限公司总经理郭喜洲等12名企业家代表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座谈。区人大副主任卢军、区政协党组副书记田东林和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高建华等领导受邀出席了会议。

座谈会上,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娟首先对各位领导和企业家们的到来表示了热烈欢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殷红建通报了近年来区法院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随后,企业家们畅所欲言,结合自身对法院工作的感受,围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送法进企业、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妥善处理涉企案件财产查控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娟表示,会后将把企业家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逐条归纳梳理,认真进行研究,在工作中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

张娟院长就进一步做好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和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依法保障的政治站位,用责任之心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扣紧“六稳”“六保”工作大局,把依法保障企业、经济蓬勃健康发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抓好,进一步拓宽服务企业的渠道、做实服务企业的措施,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发展,真正让企业和企业家有更多安全感、获得感和归属感。
二要进一步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用真诚之心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套路贷”等破坏企业公平竞争的犯罪行为,尤其要严厉打击垄断资源、强买强卖等涉黑恶犯罪团伙,严惩重判。审慎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对企业基本账户、经营设备、生产资料等财产要慎重查封,为企业生产经营留出空间。加强对经济的刑事司法保护,对于破坏经济发展环境、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以及伤害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惩处。
三要设身处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用情怀之心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为契机,组织法官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潜在的法律风险,认真帮助企业梳理分析,引导依法预防化解,切实帮助企业提高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完善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全面推行涉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司法政策,提高涉企案件办理效率。
四要构建合力保障经济发展机制,用服务之心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及时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研究中小微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的不同需求,提供差异化司法服务。紧紧依靠区委领导和区政府的支持,积极与相关部门开展联系协作,探索出一条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实际需要、真心实意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新路径。健全完善人民法院与工商联、相关行业商协会、投资主管部门之间的联络制度,定期反馈情况、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形成合力,助力经济健康发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
五要进一步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用坦荡之心优化营商环境。处理好法院与企业“亲”“清”关系,形成健康政商文化、政商关系。围绕政法队伍“四化”建设目标,重点从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司法理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办案方式、加强教育管理等方面发力,建设一支让党和人民群众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筑牢保障企业发展的坚实基础。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升企业和企业家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优化营商环境是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最有效的手段,人民法院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责无旁贷。驿城区法院将以这次座谈会召开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创新工作举措,立足司法职能,做好服务保障,以更大担当、更实作为、更优服务,助力企业安心创业、放心投资、专心经营,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努力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