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法学会组织检法两院
联合开展公开庭审让“帮信”远离“象牙塔”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3月13日,淅川县法学会组织县人民检察院、县法院面向南阳信息工程学院的学生们上了一堂“普法公开课”,全校师生参加了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2020年5月至2021年2月,被告人李某和吴某经人介绍,先后办理银行卡11张和6张供他人使用,分别获利2600元和3600元,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庭审中,控辩双方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两名被告人均已认罪认罚。法庭综合考虑两名被告人犯罪事实及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当庭宣判,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没收非法所得;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没收非法所得。
法庭结束后,办案检察官全自先以案释法,详细解读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设立的背景及认知误区,提醒同学们要增强法治意识,要以此案为戒,切莫贪图一时利益,通过违法犯罪谋取非法利益。
“以公开庭审的形式,零距离为师生们开展普法教育效果非常好,希望检察官多开展这样的法律公开课。”南阳信息工程学院政教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