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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居老人赠房屋 法律服务暖人心

独居老人赠房屋 法律服务暖人心

来源:罗山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0-12-16 浏览:4816 次

2020年11月3日下午,一男两女搀扶着一位双目失明老人来到高店司法所,失明老人手中拿着一份房屋赠与协议,请求司法所工作人员给其办理公证。司法所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请老人及其亲属先坐下,并为其倒上热水,详细了解老人诉求。

原来,双目失明老人叫张明记,是高店乡高庙村村民,自幼双目失明,无配偶子女,现独居在伍家坡做些小生意。随行三人是自己的侄子、侄媳和自己的自家侄女(作为赠与协议的见证人)。据老人讲述,自己这对侄子和侄媳家庭较贫寒,但是对自己却关爱有佳,勤于照顾,经常嘘寒问暖,定期看望我,为我清洗衣物和打扫屋子。特别是今年疫情期间更是让我为之感动,疫情期间各个路口都被封锁,侄子跟侄媳克服各种困难多次给我送粮送菜,储备生活用品,解决了我生存生活上的问题。老人被自己这对侄子和侄媳长期的关爱照顾感动,愿意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赠与这对侄子、侄媳。 据张明记老人表示,之所以想对赠与协议进行公证,主要是不想其他几个侄子因此事有争议和矛盾。老人还说,他就相信党和政府,就信任政府干部说的话,他希望司法所帮忙把关一下自己的这份赠与协议。

了解清楚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左军先向张明记及家属等人解释,根据现行的相关规定,司法所已不再办理公证业务,办理公证业务需到县行政服务审批中心公证处办理,同时告知了办理公证所需相关材料,待办事流程向张明记老人及家属解释清楚后。接着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老人带来的一份赠与协议进行了认真研读,从中发现了赠与条款中几处不当,通过询问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赠与协议进行了修改。在确认双方对协议内容无异议后,将修改好的协议打印出来,并指导赠与双方及见证人签字签章捺指印。

协议签订之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提醒赠与双方有关办理协议公证所需的材料和注意事项。失明老人张明记激动的站起来,伸出双手来摸索抓住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手,连声说谢谢,连声称赞党和政府好,政府干部好,服务热情又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