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村(居)法律顾问职能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服务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6月5日,浒湾乡村(居)法律顾问李长元律师深入浒湾乡养老院提供上门法律服务。
王先生因其兄弟姐妹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导致其患病的母亲陈女士现在只有王先生一个人赡养,故帮助其母亲寻求法律帮助。李律师在详细了解情况后,结合《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用通俗的语言向陈女士解释法律关于“赡养”的规定,并现场帮助其办理了法律援助的申请。
今年以来,河南朝露律师事务所认真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服务基层一线,为群众提供便捷有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