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8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
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增强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8月14日上午,平桥区法学会联合区法院组织普法宣传干警到世纪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普法志愿者向来往群众分发《低碳环保 绿色生活》、《生态负面清单》等普法宣传册,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讲解设立“全国生态日”的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结合平桥区生态环保案例开展以案释法,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让群众进一步增强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争当生态卫士。
本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3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为群众普及了丰富的环保法律知识,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了全民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得到了来往群众的一致认可和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下一步,平桥区将继续加强与各单位协调配合,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推动基层普法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