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时政
法护“未”来 向阳而行

法护“未”来 向阳而行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 2024-12-19 浏览:90 次

在北京的正义路4号,矗立着一座承载着厚重历史的西洋式建筑——中国法院博物馆。近日,来自北京市回民实验小学的学生们,带着对法治的敬仰和知识的渴望踏进这里,为红白相间的百年建筑带来了青春活力的气息。

在志愿者讲解员的引领下,学生们一边兴致勃勃地参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成就展,一边满心期待着接下来在街对面——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普法“故事会”。

今年是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12月18日下午,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指导的“送给孩子一束法治的光”未成年人普法访谈暨《重返庭审现场》故事分享会(第二场)在各大媒体平台同步播出。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漫画书《重返庭审现场·少年法庭》原型法官、青少年社工分享少年法庭的故事,共同探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话题。来自北京市回民实验小学的学生、老师、家长代表,以及部分媒体代表现场聆听访谈和故事分享。

仲冬时节,寒意愈浓。

窗外寒风凛冽,室内却暖意融融,在这场温馨融洽的普法访谈中,法治的知识与故事如同温暖的阳光,渗透进每一个人的心田。

少年法庭40年:面向未来的探索与实践

访谈活动开始前,学生们前往中国法院博物馆,参观了“‘奋进新时代携手向未来’——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成就展”。

在未成年人审判发展历程的展区内,第一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卷宗、首次建立的未成年被告人缓刑考察档案、社会调查员首次出庭宣读的社会调查报告……一打打文件静静陈列,每一页纸张都承载着过往的记忆与辉煌。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的“少年犯合议庭”、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成立的第一个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少年刑事审判合议庭……一张张老照片诉说着少年审判的历史。泛黄的照片中,法庭的庄严与温情并存。

“四十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广大少年审判法官坚持党的领导,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一方面,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相结合。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提出司法建议,努力促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为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和社会环境。”访谈活动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蔡金芳介绍了少年法庭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治理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落实少年审判特色工作机制如庭前社会调查、心理测评与疏导、法庭教育、矫正建议等措施,联动相关部门持续跟踪帮教,感化挽救那些迷途的孩子们,帮助他们修复家庭、学校、社会关系,让他们能够真正改过自新、重回正轨,这是少年审判法官的特殊使命所在。”《重返庭审现场·少年法庭》原型法官之一,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海仪说道。

四十年栉风沐雨,四十年春华秋实。少年法庭不改初心,砥砺前行,以实际行动兑现着为人民司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铿锵誓言。

人民法院高悬的国徽下,一段段爱与重生的动人篇章被历史铭记。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教育至关重要

“当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重点有哪些?”

“漫画书《重返庭审现场·少年法庭》中14岁的小雨因故意伤害堂弟被判刑的案件给我们哪些警示?”

……

“我们发现许多未成年人犯罪起因于琐细矛盾。大多数案件是因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不会恰当处理人际冲突而‘出手’,从而酿成大祸。”蔡金芳列举了两起由于琐细矛盾而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这些案件的背后反映出当前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

“应当注意对未成年人负面情绪的疏导,教会他们妥善处理矛盾的方式方法。同时,更加重视挫折教育,避免放任或溺爱。”蔡金芳表示,少年审判法官不仅要有对公平正义的坚守,还需要一份面向未来的担当。

“少年法庭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案件要严格落实社会调查、寓教于审、犯罪记录封存等少年审判特色工作机制,致力于实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的双重目标。”蔡金芳进一步谈道。

“少年审判是法院审判工作中一个非常特殊的领域,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看似简单但实际包含了激烈的情理法碰撞,牵动着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几代人的幸福和未来。”关于少年审判的问题,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27年的陈海仪最有发言权。

她结合漫画书《重返庭审现场·少年法庭》中取材于她审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提示家长,家庭家教家风对孩子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个别孩子在缺乏关爱和正向教育引导下实施了严重的犯罪行为,酿成家庭悲剧,令人惋惜。

“家长成为家长,也需要不断学习。”活动中,多位嘉宾都谈到了同样的观点。在连线环节,现场观众跟随场外小记者的镜头一起走进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教育研究中心,近距离感受法院联动各方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为家长补上“依法带娃”必修课。

防范未成年人受侵害:孩子要更警觉、社会要更敏感

在访谈的下半场,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翁彤彦和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副主任李涵围绕防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家庭暴力等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

“近年来,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整体来说处于高发的状态,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翁彤彦结合审判数据介绍了当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在犯罪主体、犯罪对象、犯罪手段、犯罪场所等方面的突出特点,并有针对性地向家长、老师、未成年人作出风险提示,呼吁家长和老师注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和普法教育,让孩子们正确认识性以及理解性行为对自身的影响,帮助孩子们更好地用法律保护自己。

“面对越来越隐蔽的作案手段,广大未成年人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警觉,擦亮眼睛,不能轻信盲从。”翁彤彦特别提醒未成年人。

李涵对此表示十分认同。她提到,自己在工作中也曾接触到一些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被害人,这些被害人往往是在熟人伪装的“善良”和“诱导”下被侵害,造成身体和心理上的严重损伤。

“我们的工作就是为被害人及时提供信息支持,告知相关程序,让他们能够提前做好心理准备,降低恐惧感和不适感,并通过持续开展情绪抚慰、认知调整、自护能力提升等工作,来支持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摆脱这件事情的影响。”李涵说。

家庭暴力始终是社会焦点问题。“家庭暴力因为发生在家庭内部,不易被发现和重视,尤其是父母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往往掩盖在‘管教’的外衣下,更加容易被忽视。”翁彤彦解释道,管教子女是出于对孩子的爱意,让孩子明白错误,而家庭暴力是发泄心中的恶念,将孩子沦为自己的出气筒,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她呼吁家长“管教要用正确的方法,控制好情绪,不能将管教演变为情绪的宣泄”。

“家庭成员间如果时常出现语言暴力甚至肢体暴力,那么孩子就会认为人与人这样的交往方式是‘正常’的,甚至会理解为这是爱的表达,当使用这样的方式去维系自己的人际关系时,校园欺凌等一些严重问题也会随之出现。”李涵说。

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发生?李涵认为,有必要建立全方位的保护体系,在教师、医生等容易第一时间发现家庭负面影响的群体中,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发现并监督家庭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提前进行干预预防工作。

加强未成年人普法:贴近时代需求、传递司法温度

活动现场的氛围随着观众们的热烈提问,逐渐升温。

“孩子非常热衷于玩AI剧情聊天软件,但在和这些AI的对话中,充斥着一些暴力、侮辱性、不健康的内容。在AI时代下,家长应如何更好地保护孩子?”

在互动问答环节,现场有家长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对于这一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蔡金芳表示,“对于人民法院来讲,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应当认真审查网络服务提供者和有关部门是否履行了应尽的义务;对于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和监管部门来讲,需要在服务中采取切实有效技术举措防范未成年人沉迷;对于家长来讲,不能缺位于未成年人的数字生活,面对新兴场景,家长要提升自己的数字技能,做好引导者角色,帮助未成年人识别风险、保护个人数据隐私,预防沉迷。”

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一直牵动着全社会的心。在活动设置的特别环节#连线最高法#,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刑法学研究所所长罗翔与演员李光洁作为特邀嘉宾,特地发来了对孩子的期望和寄语。

“小美今年9岁了,她可以独立实施以下哪些行为?”“15岁的小帅参与聚众斗殴,将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在有奖竞答环节,学生们踊跃举手回答问题,他们对法律知识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赢得了法官和嘉宾们的交口称赞。

活动结束时,学生们意犹未尽,抱着答题获得的“獬豸”抱枕,欣喜地翻阅着漫画书,交流着书中的内容。今天听到的每一个故事,看到的每一个画面,如同星星之火,激发了他们对公平和正义的无限向往。法治的种子已经在他们的内心悄然种下……

“第一次参加这种形式的普法课,学到许多有用的法律知识,我明确地意识到,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坚决不能做。希望能参加更多这样的普法活动。”北京市回民实验小学五年级的陈翰林同学说。

“我很喜欢今天的参观活动和普法访谈,清楚地知道了自己的‘压岁钱’应该如何保管,当面对校园欺凌时正当防卫的界限是什么,还获得了‘獬豸’抱枕,真的很开心!”北京市回民实验小学五年级的杨梓鑫同学说。

“活动令人印象深刻,一桩桩生动的案例、一个个鲜活的故事不仅让我看到了少年审判工作的艰辛与成就,更让我感受到:法律不仅仅是冷冰冰的条文,更是温暖的阳光,照亮孩子们前行的道路。”一名参加访谈活动的家长感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