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倡导市民文明出行,积极响应和贯彻县文明办要求,10月11日通许县法学会志愿者协会志愿者,共40多人穿上了红色志愿者马甲,一人一面旗帜,在行政路,文卫路,解放路等七个主要路口,协助交通警察,开展了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执勤活动中,志愿者们对过往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一一劝导,引导市民文明出行。遇到老人、小孩过斑马线时,志愿者们立即上前帮扶;面对交通违规行为,志愿者们耐心上前劝说。志愿者们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昂扬的精神面貌展现了他们的良好形象。通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市民的文明出行程度得到了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