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效性,增强老师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知法、懂法、守法。2021年9月18日下午,杞县法学会联合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徐军红检察官为杞县大同实验幼儿园全体教师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与“9.18国防安全”知识培训。
徐军红主任结合实例,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内容进行一一讲解和说明,以深入浅出的方式从教师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当侵权行为发生如何维权、如何培养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三个方面,尤其是第三章“学校保护”的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和具体分析。详细的内容引发大家触动和思考,是老师行动的正确方向和指引!
会上,老师们认真倾听记录,大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思想上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作为幼儿教师,要不断增强自己的教育法制观念,不仅要关心幼儿的身体发育情况,更要关心幼儿的心理健康,坚决摒弃体罚、变相体罚等侵犯孩子人权的行为,在以后的教育教学中不仅要“尽力””还要“尽心”。同时,要把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渗透到平时教育教学生活的细节中,渗透到对幼儿的日常管理中,做到知法、守法。随后,徐主任又对国防安全知识进行了讲解。
会后,为老师和孩子分发了开封市检察机关印发的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粘贴画,以生动形象的图案教给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方式。
此次培训有效提高了老师们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让每一位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都能自觉地贯彻执行教育法规,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高了老师们依法规范、客观公正处理问题的法律意识,优化了幼儿成长环境。
让我们一起呵护幼儿,让孩子们在充足的关爱和法律的保护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