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住高楼、爹娘住村头”。这是农村现实生活中客观存在的一种现象,通常是这些老人把孩子抚养成人,盖好楼房,成家立业了,自己怕孩子们嫌弃,不愿意和他们住一起,搬到村头住进简易房或者小破屋。针对这一现象,9月3日上午,兰考县法学会葡萄架乡工作站工作人员会同司法所、综治办等相关单位到贺村集组织村干部、驻村干部和党员代表入户走访翟刘氏。
经了解,翟刘氏老人膝下三儿两女,他们轮流伺候老母亲,平时对老母亲百般尽孝,但还显得不够周全,就是没有让老母亲跟他们自己生活在一起。
工作人员结合该老人的实际情况逐一分析、制定措施,积极引导鼓励老人的子女把老人接回家中轮流照顾,让老人有所居、有所养、有所乐。
这是葡萄架乡工作站开展“接老人回家”活动中的一个缩影。
近段时间以来,葡萄架乡积极贯彻落实县委、政法委工作部署,按照县里制定的《关于开展“接老人回家”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广泛宣传,认真排查,动员子女把居住条件较差的父母接回家中,让老人共享天伦之乐,弘扬孝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倡树文明新风尚,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本次工作目的是通过示范带动,扩大影响,以开展“接老人回家”活动为切入点,集中授牌,表彰先进家庭,防止老人重新回流独居,以此带动葡萄架乡乡风文明建设全面开花,争取丰硕成果。
愿农村所有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让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加发扬光大。倡树乡风文明,建设文明乡村,我们一直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