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月15日电(检察日报记者闫晶晶)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指导各级检察机关更加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大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同时发挥以案释法、以案促教作用,增进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关注与认同,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贵州省毕节市检察院督促保护喀斯特溶洞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等7件,涵盖水环境综合治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湿地资源保护、矿山恢复治理、自然保护区保护等领域,体现检察公益诉讼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方面的担当作为。
此次发布的7件案例中有5件运用了一体化办案机制,由上级院直接立案,统筹各级检察院人员成立办案组,一体分层开展监督,推动解决跨层级、跨区域等重大复杂生态环境问题。如针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长期存在违法开垦破坏湿地资源问题,且因自然保护区行政管理职能先后数次在不同层级行政机关间划转,黑龙江三级检察机关组成一体化专班办理该案,明确监管主体,督促依法全面履职,推动解决违法开垦的历史遗留问题。
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推动局部与全局相协调、治标与治本相贯通、当前和长远相结合。典型案例还体现注重以司法办案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加快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进程,构建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生态环境公益司法保护体系。精准规范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升办案质效,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力度,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