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实施意见》,河南省铁路法学会结合中原铁路运输事业和法治中原铁路建设的实际,经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和认真研究,决定建立中原铁路运输特聘法律咨询专家组,实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
学会下发《河南省铁路法学会关于建立中原铁路运输特聘法律咨询专家组实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决定》,制定了中原铁路运输特聘法律咨询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基本条件、产生程序、梯队建设等工作要求。中原铁路运输特聘法律咨询专家组实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由铁路法学会在特聘法律咨询专家组成员中选聘。
学会为首席专家设立了工作室,为开展专家组活动设立了联络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工作规范,并就深入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制定了推广进度计划。学会首批特聘法律咨询专家及首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人选将于近期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