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8日,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提出五周年之际,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指示及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战略导向,推动《黄河保护法》全面实施,做实做好河南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濮阳黄河河务局共同签订《关于协同推进黄河流域濮阳市段及滑县段水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的意见》。
此次协作旨在通过建立郑铁中院、郑州铁检分院与濮阳河务局协作、配合、联动的法治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黄河流域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有效衔接。三方将以信息共享、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巡回审判、案件集中审理、线索双向移送、联合专项整治等机制为依托,在黄河工程保护、水生态保护、环境资源保护和黄河文化保护等方面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体系,有力推动黄河流域濮阳市及滑县河湖生态管理迈上新台阶。
郑铁中院自2020年9月集中管辖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以来,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集中管辖优势,依法公正审理涉黄河流域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以现代化司法理念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和综合治理。郑铁中院将以此次协作机制的建立为契机,强化协同履职,坚持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法治思维,不断提升黄河流域濮阳市段及滑县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水平,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