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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

平顶山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

来源:平顶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0-06-16 浏览:8276 次

平顶山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汇总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平顶山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平顶山市委政法委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定,推进平安鹰城、法治鹰城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全市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对全市政法工作的督查。加强反邪教工作。参与有关法规的起草、修改,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掌握分析全市政法舆情动态,指导政法部门做政法宣传。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研究全市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全市政法改革。加强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市法学会。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平顶山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包含委机关本级预算,无所属单位预算。

平顶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内设共有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政治安全科、执法监督科、督查督办科、宣传科、维稳指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平安创建科、反邪教协调科、科技信息科、涉法涉诉信访科、机关党委等14个科室,代管法学会。市委政法委员会编制人数总计为55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含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10人)、工勤编制3人,参公编制3人;在职人员48人,离退休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平顶山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支总计均为1107.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7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2020年资金结转比2019年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110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5.3万元;部门结转资金收入122.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1107.4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714.2万元,占64.5%;商品服务支出69.2万元,占6.2%;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13.3万元,占1.2%;项目支出310.7万元,占2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85.3万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7.8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政法综治宣传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8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5万元;医疗卫生(类)支出64.5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53.1万元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支出9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救济费;项目支出27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更新。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

通知》(财预〔201798 号)要求,从2018 年起全面实施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

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

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

要求,我委《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以前年度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0年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56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下降3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预算数与2019年持平,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主要是由于疫情影响,无出国计划。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2万元,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拟定今年更新1台公务用车,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18万元,原因是:1.现有公务用车有3台中,一台为2006年购置,一台2009年购置,均已过过报废年限,车辆老化严重,维修运行费用高,拟于19年更新2车辆未购置,拟于2020年购置更新1辆公务用车;2.综治平安建设、维稳信访、防范处理邪教、扫黑除恶等工作量大,督查调研暗访公务用车多。公务用车费用占“三公”经费总额的89.28%。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预算数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公务接待费用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0.7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19年持平。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支出54.35万元,2019年减少3.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购置新车1台,共计18万元(含购置税);2020年购置一批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传真机、保密柜等办公设备16.35万元;政法宣传印刷品2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9.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我单位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初,我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原上缴市机关事管局2台轿车,资产由市事管局通知后统一办理报废手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四)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20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