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年会暨第七届中原破产法论坛在许昌举办
2023年7月22日,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第七届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在许昌举办。本届年会暨论坛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大学、河南省社会科学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主办,由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承办,由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人民法治》杂志社协办。
本次论坛主题为“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实践探索与规范构建”,各与会专家学者重点就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审查标准、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程序启动及其争议解决、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模式及类型化、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立法建议等有关问题展开研讨。
河南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河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王子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志增,河南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教授苗雨晨,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王玲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季,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崔凯,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志刚受邀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开幕式由河南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河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宏伟主持。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娄丙录向大会作2022年研究会工作报告。开幕式发布了研究会2023年度课题,对优秀论文获奖作者进行表彰并颁发了荣誉证书。
河南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河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王子勇在致辞中表示,作为较晚成立的研究会,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成立以来,在以娄丙录教授为会长的领导班子带领下,在全体理事的共同努力下,破产法学理论研究取得了显著成绩。近几年来,研究会的工作重点,始终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中面临的僵尸企业破产出清、困境企业依法脱困等重点、难点问题,全力组织本领域法学法律工作者持续开展会员沙龙、研讨交流、编辑出版专著等学术活动,大力促进理论研究和破产实践的良性互动、融合发展,培养破产专业学术与实务人才,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已经成为河南省内有独特影响力,在国内具有较大知名度的破产法学研究学术盛会。这次盛会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学习机会,希望全省法律法学工作者,特别是破产法领域的法学法律工作者,以此为契机向专家学习,向省外学习,积极推动法学理论和实践水平再上新的台阶,助力高质量发展。与会代表通过对关联企业破产这一主题的深入研讨交流,一定会取得丰硕的会议成果,为增强经济发展活力贡献智慧和力量。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志增在致辞中表示,破产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激发市场经济活力,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办理破产也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全省法院将坚持树立大局意识,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司法职能作用,自觉地把破产审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经济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关联企业的实质合并破产和重整,有利于企业的整体挽救,可以对企业之间的往来资金、担保关系进行全面的、系统的、完整的梳理,有利于节省司法资源,降低工作成本。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对于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和初步规范,该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还需要破产法理论与实务界进行深入的研究探讨和充分的实践检验。希望通过本次论坛,大家能够互相交流经验,认真领会专家报告精髓,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破产法理论的研究成果,推动破产审判事业发展进步。
河南大学副校长苗雨晨在致辞中表示,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创办至今,迎来了第七个年头,论坛的一系列成果在助推破产立法、司法和破产法治理念宣传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国内有着较高影响力,被誉为“四大破产法论坛”之一。关联企业破产涉及实体与程序等一系列问题,并且涉案债权金额较大、牵涉利害关系主体众多、社会影响重大,是近年来学术研究、破产审判中的难点与热点问题,更是亟待解决的重大前沿现实问题。有关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研究需要梳理总结关联企业合并破产审判工作的实践经验,回应其中的争议性问题,探索构建适合我国实际的关联企业合并破产制度,为破产法的修正完善建言献策。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一年一度,是破产法研究和实践者的盛会,也是我们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重要平台。第六届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优秀论文集已正式出版发行,为破产法治的发展贡献了“河南智慧”和“河南经验”。希望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继续坚持理论与实务与并举,深化交流合作,打通资源壁垒,讲好“破人”们的成果与故事,形成与时俱进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研究成果。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王玲杰在致辞中表示,2023年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是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的攻坚之年,也是省社科院建设国内一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开局之年。面对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省社科院将紧扣建设国内一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总体目标,以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为己任,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一切为了一流,一切对标一流,一切创造一流,一切服务一流,一切落实一流,踔厉奋发、埋头苦干,不断开创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新局面。去年以来,破产法学研究会在省法学会的正确指导下,紧密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断拓展破产法学研究广度和理论深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破产法领域学术研究,着力促进破产法理论和实践的良性互动、融合发展。今年第七届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各位与会专家、学者将就“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实践探索与规范构建”这一问题从不同角度,开展深层次的研讨交流,也必将形成高质量的论坛研讨成果,为全省全国的破产实践提供重要理论支撑和现实指导。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季在致辞中表示,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是河南省及中部地区最具规模和影响力的破产法专业学术品牌,是破产法理论研究和实务交流的优秀平台。近年来,论坛为我省破产法律制度的宣传普及、实务和理论交流、破产事业人才培养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郑州两级法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办案的全过程。在国家发改委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郑州法院牵头的办理破产指标在国评中进入全国标杆城市行列,在省评中连续位列全省第一。五年来,郑州法院新收破产案件从几十件跃升到去年的272件,今年上半年郑州法院已经新收破产案件221件,占全省总数的42.34%。面对不断增长的办案压力,郑州两级法院多措并举,持续加强专业队伍的建设,推动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制度确保办案质效,重视破产审判的调研和业务培训,积极推动同郑州市政府共同建立问题楼盘企业重整府院联动机制,实现破产审判案均用时和成本大幅度下降,破产审判质效持续提升。下一步,郑州两级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中心工作,推动市场主体规范退出,助力重点企业脱困救治,为河南破产审判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为中原出彩、中部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崔凯在致辞中表示,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紧紧围绕“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国企改革、助推产业转型”三大使命,已累计收购各类不良资产1330亿元,累计处置约850亿元,管理存量不良资产规模约480亿元。成功推动万亿规模中原银行吸收合并,牵头投入30多亿元盘活问题楼盘18个,先后与省内各地市、国企联合设立规模超百亿的区域纾困基金、法拍基金、债务平滑基金等用于盘活资产和企业纾困。自2022年3月入选河南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以来,以破产管理人、重整投资人、专业咨询顾问等身份成功推动河南九天环保等一批省内大型企业破产和解、重整或债务重组,全力解决经济发展的痛点堵点,助力打造金融和实体共生共荣的良性循环。希望以此次论坛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各家机构密切合作,充分发挥公司的牌照优势、资金优势、政府关系优势、资源整合优势、专业队伍优势,依托破产管理与重整投资双重身份,深度参与全省破产审判工作,推动“资金、资本、资源、资产”整合运作,有效挽救一批企业,盘活一批资产,将河南资产打造为问题机构的“企业医院”、不良资产的“战地医生”,为全省营商环境优化、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志刚在致辞中表示,在许昌隆重召开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第七届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共享经验成果,共谋发展路径,充分体现了省法学会、省法院对破产工作的重视和对许昌工作的肯定。近年来,许昌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树牢现代司法理念,持续扛稳扫黑除恶、营商环境硬任务,打好改革提速、智慧提效持久战,厚植矛盾化解定分止争基本功,队伍面貌焕然一新,审判质效态势良好,去年迈入了全省第一方阵。全市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持续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简约化审理,提效率、促质量、多重整、少清算,培育执破融合品牌,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稳企业、保就业、促发展,着力打造生产不停、职工不散、税源不断的司法救助模式,清退僵尸企业202家,挽救企业38家,盘活资产78.76亿元,稳职工就业2169人,清理债务共计228.03亿元,最大限度地让市场主体留得下、活起来、发展好。本次年会论坛的主题研讨,对推动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理论与实务疑难问题的解决,推动破产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许昌法院将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认真消化转化本次论坛的理论成果、丰富经验,努力开创许昌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新局面。
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娄丙录在工作报告中表示,过去的一年,破产法学研究会在河南省法学会的领导下,坚持团结带领我省破产法理论与实务界人士,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破产法理论研究、为破产实践建言,着力助推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加强党建工作。研究会坚持季度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支部会议或者支部扩大会,研究党建工作和日常工作。按照要求积极参加省法学研究行业党委组织的历次会议及相关活动,认真落实学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文件精神和省法学会领导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报告研究会工作。二是强化理论研究和实践的有机结合。通过积极开展破产法理论研究,提高研究会及会员的理论水平。
过去的一年,研究会会长、副会长及理事会成员等主持省部级及其他各类课题7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围绕破产法理论与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举办研讨活动。2022年7月23日,“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暨第六届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在郑州成功举办。此次年会和论坛征集到的166篇论文,经过专家认真评审,优中选优,遴选出优秀论文40篇,并组织编纂小组编辑整理,《中原破产法论坛(2022)第一辑》由知识产权出版社公开出版。针对破产理论与实务中的具体问题适时举办小型研讨活动。2023年5月2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破产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第二届法官与管理人的对话”在新乡成功召开。与副会长单位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郑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密切合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圆满举办了四期“中原破产法实务沙龙”。
未来的一年里,破产法学研究会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心,充分发挥研究会职能和特长,以优化全省营商环境为工作重点,积极为法治河南建设建言献策。一是牢牢坚持党的领导,继续以党建促发展,确保研究会各项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的经验与不足,进一步办好“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法官与管理人的对话”“中原破产法实务沙龙”等研讨交流平台,推动研讨的问题更加深入、提出的对策更加精准、实践价值更加突出。三是继续做好调研工作,科学规划调研内容,选择破产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市进行调研,梳理总结“破产实务的河南经验”。四是注重成果转化。做好2023年度研究课题结项评审,推进优秀结项成果的发表、出版工作;继续做好本届年会论坛优秀论文的编辑出版工作,将今年年会和论坛获奖优秀论文编辑出版;认真梳理年会暨各种研讨活动的成果形成专报及时上报,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实现成果转化。希望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及社会各界继续对研究会工作给予支持,希望研究会全体会员继续努力,使研究会的各项工作在新的一年再上一个新台阶。
在主旨报告环节,江阴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法学博士陆晓燕以《实质合并操作指引研究》为主题,从司法实践中启动实质合并的目的、启动实质合并的条件、实施实质合并的步骤、推荐使用程序合并等四个方面做了发言。陆晓燕提出:首先,从启动实质合并的目的出发,启动实质合并主要是为抢夺优质关联企业资产,尤其是优质异地关联企业资产;减轻破产工作量;减少破产费用的同时提升重整价值;公平分配多个“人格混同”关联企业资产且不违反债权人的依赖。由于关联企业很难达到“人格混同”的法律标准,而且基于困境企业处置有多种方法,不应轻易启动实质合并。其次,对启动实质合并的条件应当坚持法律标准,即人格混同且不违反债权人的信赖。第三,实施实质合并的步骤,可以在破产过程中实施实质合并,也可以通过破产预备(预重整和解及预备诉讼)启动实质合并。第四,对于企业集团的破产,更多倾向于打组合拳,就是对有些企业做实质合并,有的企业做和解。实质合并会使得若干个企业只能用一种方法破产重整,不一定能够处理好复杂问题。在实践中要从多方面衡量是否需要启动实质合并,审慎使用实质合并。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研究所所长、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韩长印以《关联企业实质合并中的几个争议问题》为主题,运用多个实践中的案例,讲解了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程序中债务停止计算标准的适用、计算时间节点等几个问题。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破产法庭庭长、法学博士王静以《实质合并适用标准研究》为主题,从关联破产企业实质合并适用标准、严格适用实质合并等方面做了主旨报告。
分论坛第一单元主题为“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审查标准”,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庭副庭长、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王文科主持。三位发言人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冠兵,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王书杰,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董事长韦忠语,分别做了题为《企业集团实质合并破产标准的实务探索》《浅谈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的审查标准》《论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适用标准的构建》的报告。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作为与谈人分别对各位专家学者发言做了点评交流。
分论坛第二单元主题为“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程序启动及其争议解决”,由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学志主持。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巡一庭庭长崔君,上海帮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艳,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琦先后进行了发言,其发言题目分别为《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司法审查规则研究》《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程序适用中债权人异议路径》《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中的债权人保护研究》,南阳师范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法学博士钱凯参加了上述主题的与谈。
分论坛第三单元主题为“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模式及类型化”,由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宇主持。发言人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慧,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杜鸯鸯,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庭庭长邢彦堂,围绕《美国破产法视为实质合并的发展与应用》《实质合并破产的适用标准实证研究及制度构建—以112个案例为样本》《关联企业合并破产模式的探索》,分别进行了发言。河南大学法学院校聘副教授、法学博士、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崔明亮作为与谈人,就上述发言主题进行了评析交流。
分论坛第四单元主题为“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立法建议”,由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主任、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军义主持。北京市尚公(重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向辉,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庭庭长桓旭,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庭庭长丁玉光,分别进行了题为《论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规则的审慎适用》《五年回首:关联企业实质合并制度的检视与修正》《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立法建议》的发言。许昌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许昌市破产法研究会秘书长柴丽作为与谈嘉宾,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发言进行了点评交流。
论坛闭幕式由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宇主持。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娄丙录作总结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