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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从医心得之十七—法医鉴定中现场的价值

法医从医心得之十七—法医鉴定中现场的价值

来源:十年法医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 2024-07-29 浏览:245 次

                                       法医学鉴定中现场的价值

                                                      闵建雄  2024年05月06日

法医工作的“依据尸体、结合现场、参考案情”三原则似乎在法医中传播甚广。本篇开始,笔者想分三篇讨论在法医学检验鉴定中,除了尸体以外需要关注的信息,即现场的价值、案情的价值和经验的价值。对法医来说,现场主要是指发生死亡的场所。死亡场所是死者生命最后时刻停留的场所,往往包含着极为丰富的与死亡有关的信息。所以,结合现场不仅是必要的,有时甚至是必须的。比如说,我们经常利用火场内尸体血液HbCO检测来判断是否烧死,其实位于火焰中心的人体很可能由于呼吸道热作用引起声门关闭窒息死亡,而非CO中毒;另外,起火现场上如果有其他燃烧产生毒素的物质,那么死因完全有可能是其他有毒气体,也非CO中毒。可以说,脱离现场来评估血液HbCO含量与火场烧死的关系,是一件很不靠谱的事情。

概括起来,死亡场所可能包含的与死亡有关的因素有三类,即环境因素、痕迹因素和体位因素。现场的价值,或者说我们利用现场有价值的信息,来解决与死亡有关的问题,也多半体现在这三个方面。下面以冻死为例,谈谈法医如何利用现场的信息。

环境因素,是指发生死亡场所的自然条件。比如,溺死只能发生在有水的环境中,无论是江和湖,还是桶和盆。对冻死而言,最重要的是温度和湿度。一般来说,当环境温度在0℃以下,或者环境温度在10℃以下,湿度50%以上时,人体较长时间没有足够的保暖,就可能发生冻死。当人体在15℃以下的水中,时间超过一个小时,也会发生冻死。所以,冻死发生的环境因素是一个必要的前提条件,尽管它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数据,它与时间长短有关,也可能因人而异,因案而异。但是,如果没有这个环境因素,我们恐怕很难认定冻死。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环境温度是指发生死亡当时现场的温度,而非气象预报的百叶箱温度。有时候,因短时间自然条件的变化(如刮风、阵雨等)而形成发生冻死的现场环境,这在气象预报的信息中很难体现。2021年5月22日,甘肃白银举办越野跑活动中发生多人冻死事件,那天的气象预报温度是10~24℃,而发生冻死的现场局地发生了刮风下雨导致温度骤降。

痕迹因素,是指在死亡过程中,死者或他人通过某些有意或无意的行为所留下的迹象。这些迹象常常有助于法医的判断,比如说现场尸体上的车灯碎片有助于车祸致死的判断、床单上工具擦拭的痕迹有助于致伤物的推断等。在冻死的案例中,比较常见的痕迹因素是呕吐,因为冻死发生在醉酒后的比例很高,而醉酒又很容易产生呕吐,呕吐使得人体脱水和热量丧失,加重冷冻对人体的损害。另外,在冻死的现场上,不是很常见但很重要的痕迹因素有“反常脱衣”征象。由于冷冻导致大脑体温中枢紊乱,产生人体发热的“错觉”而发生反常脱衣行为,表现在现场上的痕迹特征:一是脱法怪异,即不按上下顺序,也不按内外顺序,甚至脱了裤子鞋不脱;二是分布有近有远,凌乱不堪,明显表现出无意识或意识不清状态下的行为方式。

体位因素,是指死者在死亡最后时刻抵达的位置和保持的体位方式。有时某些特定的体位,常常具有特定的指向性,据此有助于法医的鉴定。比如,在勒颈致死的案例中,现场上人体仰卧,上肢上举,手抓绳索的体位方式,强烈提示自勒的可能。在冻死的现场上,根据国外文献报道,有人将冻死时发生的死者钻入管道、卷缩墙角、板块遮体等体位征象,称之为终末穴居行为(terminal burrowing behavior),其基本原理被认为是在冻死的后期,人体体温中枢逐渐恢复了一定的温度敏感性,死者往往会下意识地寻找躲避寒冷的场所。我曾经遇到过一起冻死的案例,现场呈现死者反常脱衣后,最后裸体自行钻入床底死亡的行为模式,印证了“终末穴居行为”在冻死诊断中的高度指向性。

综上,温度低和湿度高的环境,呕吐和反常脱衣的痕迹,“终末穴居行为”导致的体位,加上尸体上胃粘膜弥漫性斑点状出血(维希涅夫斯基斑)的征象,是构成冻死的法医鉴定的主要依据,其中不难看出,无论是数量,还是重要性,现场信息可以说远高于尸体征象。至少我们可以说,如果没有现场的信息,法医不可能鉴定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