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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入库案例:涉嫌年轻女性早餐后头痛腹痛呕吐经治疗无效死亡死因法医病理鉴定案

司法部入库案例:涉嫌年轻女性早餐后头痛腹痛呕吐经治疗无效死亡死因法医病理鉴定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3-19 浏览:7 次

【案情简介】

2018年8月9日早上,陈某某吃过早餐后身体不适,先到某诊所诊治3次,后到某市人民医院抢救,于2018年8月10日凌晨1时死亡。

据某派出所提供询问某诊所医生笔录摘要:

那个小女孩一共来了三次,每次去都是头疼,肚子疼,而且肚子比较胀,还伴随有呕吐现象,吐出来的都是水,吐出来的水是无色的粘稠物,嘴唇有点黑,脸色较白,第三次去的时候,比较严重,那个女孩来了之后一直喊疼,然后我让那个小女孩躺在床上,刚躺在床上的时候,那个小女孩开始抽搐,而且还翻白眼,嘴唇发紫,我一看这种情况,就赶紧给那个女孩掐人中,掐内关,之后又做了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做人工呼吸的时候,我让那个小女孩吃了两粒速效救心丸,吃过之后,那个小女孩还不见好转,于是我就让小女孩打120,让他们去某市区医院救治。

【鉴定过程】

1.检验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149-1996、GA/T 147-1996、GA/T 148-1996,司法部司法鉴定技术规范SF/Z JD0101002-2015,对陈某某尸体进行法医学尸体解剖。

2.尸表检验

尸长116cm,头顶发长27cm。双侧眼球凹陷,人中见0.5cm×0.15cm、0.5cm×0.1cm皮肤掐痕,余未见明显异常改变。颈(项)部、躯干部未见明显异常。左肘窝见1处注射针眼伴周围皮肤暗红色变,左手背见1处注射针眼周围皮肤暗红色变,右内踝见1处注射针眼。双手掌大鱼际处皮肤发绀,双手指甲床发绀。

3.尸体剖验

头皮及帽状腱膜下未见明显出血,颅骨未见骨折,硬脑膜外及硬脑膜下未见出血。全脑呈水肿样改变,小脑扁桃体压迹明显。颈部诸肌群未见出血,舌骨、甲状软骨、环状软骨未见骨折。胸腹壁皮下组织及肌肉未见出血,胸骨、双侧肋骨未见骨折,肠系膜淋巴结呈弥漫性肿大,大小不一,局部肠系膜呈充血样变。心、肺、肝、脾、肾、肾上腺、胰腺等腹腔器官未见异常。

4.组织病理检查

脑局部神经元变性,可见噬神经元现象,局部脑实质内小胶质细胞增多,局部胶质细胞结节形成,部分脑实质内小血管周围淋巴细胞浸润。局部心外膜下少量炎症细胞浸润,局部心肌纤维断裂明显伴嗜伊红染色增强,可见小灶性心肌坏死伴炎症细胞浸润。肺泡腔内见嗜伊红染色水肿液,局部肺泡腔内见局灶性淋巴细胞浸润,局部肺间隔增宽,肺间隔内见小灶性单个核、淋巴细胞浸润;支气管腔内见粘液,管壁可见少量炎症细胞浸润,部分支气管腔旁见炎症细胞浸润。肝、脾、肾、肾上腺、胰腺未见明显异常。小肠局部粘膜下疏松、水肿,粘膜下及肌层可见散在灶片状炎症细胞浸润,浆膜下见少量纤维组织增生伴炎症细胞浸润。

所送血液中检出磷化氢代谢物成分,所送血液和胃内容物中均未检出常见毒(药)物成分。

【分析说明】

根据毒物检验结果,陈某某血液中检出磷化氢代谢物成分。磷化物(磷化铝和磷化锌)曾被作为杀鼠剂,广泛用于农业、卫生、防疫部门杀灭各种鼠类,并可用作粮食熏蒸杀虫剂,以防治粮食害虫。磷化铝和磷化锌在干燥和光线较暗的环境下性质较稳定,遇水、遇酸及阳光作用会分解产生剧毒的磷化氢。磷化氢被吸收后,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和肝、肾等实质器官细胞内,抑制细胞色素氧化酶,影响细胞代谢过程,造成细胞内窒息,导致细胞代谢发生障碍,引起细胞变性坏死,其中以中枢神经系统损害最重。今年来,多有该类杀虫剂熏蒸杀虫时因误吸致人中毒死亡的报道。

尸体及组织病理学检验发现:死者局部神经元变性,神经元细胞及脑实质血管间隙明显增宽,局部神经元变性,可见噬神经细胞现象,局部脑实质内小胶质细胞增多,局部胶质细胞结节形成,部分脑实质内小血管周围呈“袖套状”淋巴细胞浸润;局部心外膜下及心肌少量炎症细胞浸润,局部散在小灶性炎症细胞浸润;局部肺间隔增宽,肺间隔内见小灶性单个核细胞浸润。根据案情资料反映,陈某某生前有反复呕吐,病情进行性加重,临终前有抽搐、翻白眼等表现。上述组织病理学改变及其死亡前的表现与磷化氢中毒所致器官损害的特征相吻合。

尸体检验未见致死性机械性损伤和机械性窒息的法医病理学改变,亦未发现其他致死性疾病的病理学改变。经毒物分析,除磷化氢代谢物外,死者血液和胃内容物中均未检出常见毒(药)物成分。

【鉴定意见】

陈某某符合磷化氢中毒致脑、心等多器官损害死亡。



来源:中国法律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