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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入库案例:涉嫌接种疫苗后死亡女童死因法医病理鉴定案

司法部入库案例:涉嫌接种疫苗后死亡女童死因法医病理鉴定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3-21 浏览:6 次

【案情简介】

李××,女,3岁,于2018年8月8日10点30分接种一类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于当日20时许出现持续发热,最高体温40℃,期间应用对乙酰氨基酚、地塞米松、头孢克洛等药物治疗,8月10日医院就诊主诉发热伴腹痛、呕吐,当晚突发四肢抽搐,随即出现人事不知,呼之不应,经医院抢救无效于8月11日宣布临床死亡。鉴于死者死前短时间内曾接种疫苗,省、市、县政府、卫生部门及相关机构高度重视,由当地卫计委委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对死者进行尸体解剖、死亡原因鉴定。

【鉴定过程】

本院接受委托后,派出3名鉴定人员赴当地对死者进行尸体解剖,并提取了死者组织器官、体液等进行进一步组织病理学和毒物检验。

1.检验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149-1996、GA/T 147-1996、GA/T 148-1996及司法部司法鉴定技术规范SF/Z JD0101002-2015,对李××尸体进行法医学尸体解剖。

2.尸表检验记录

一般情况:身长93cm,发育正常,营养一般。尸体现象:尸斑呈暗红色,分布于体表背侧未受压处,指压不褪色。冰冻缓解尸体。腹部见轻度尸绿形成。头顶发长25cm,发色黑。双眼睑、球结膜苍白,未见出血点,角膜高度混浊,瞳孔不可透视,口、鼻腔及双侧外耳道未见异常分泌物。头面部皮肤未见损伤,口唇黏膜重度发绀,未见损伤,颊黏膜及齿龈黏膜未见损伤,牙齿未见损伤。颈(项)部未见皮肤损伤痕迹。右乳突部及颈部右侧见散在皮下出血点。躯干部未见皮肤损伤痕迹。双手指甲床轻度发绀。左小腿中段胫前见0.2cm×0.2cm皮肤结痂痕,左足背见1处注射针眼。右手背见2处注射针眼,右内踝处见1处注射针眼。

3.尸体解剖记录

头皮及帽状腱膜下未见出血,双侧颞肌未见出血。常规开颅,颅骨未见骨折;硬脑膜外及硬脑膜下均未见出血。颈部诸肌群未见出血。舌骨、甲状软骨和环状软骨未见骨折。颈深淋巴结群肿大,喉头黏膜轻度水肿,喉腔、气管及双侧支气管腔内未见异物。项背部皮下组织及肌肉未见挫伤、出血,脊椎未见骨折。硬脊膜外水肿,硬脊膜外及硬脊膜下均未见出血、脓肿,脑脊液清亮、透明,未见蛛网膜下腔出血,脊髓表、切面均未见挫伤、出血。胸、腹壁皮下组织及肌肉未见出血,胸骨及双侧肋骨未见骨折,腹壁皮下脂肪厚0.5cm,左侧横膈顶位于第3肋间,右侧横膈顶位于第3肋间,肝下缘于右锁骨中线处平肋缘,位于剑突下2cm。双侧胸腔内见少量淡黄色澄清积液。腹腔内见少量淡黄色澄清积液,大网膜自然分布,胃、肠胀气,肠系膜淋巴结肿大。

4.器官大体及组织病理检查

局部脑膜散在少量炎症细胞浸润,蛛网膜下腔小血管高度淤血,偶见漏出性出血,神经元、血管周围间隙显著增宽,脑实质小血管高度淤血,大脑、小脑及脑干均未见挫伤。心外膜光滑,左心外膜局部呈黄褐色变,左心后壁外膜下少量点状出血,右心前壁见0.5cm×0.3cm灰白色腱斑,心内膜光滑,左、右心室腔扩张,心腔内见鸡脂样凝血块,卵圆孔已闭合,心脏各瓣膜未见异常,冠状动脉未见异常。两肺膨隆,边缘气肿,两肺表、切面呈暗红色,局部呈花斑状,色泽不均。肝、脾、肾、肾上腺、胰腺未见明显异常。胃内容物约100mL,为淡褐色液体。

镜检示:心内、外膜及心肌间质散在多量以淋巴、单核细胞为主的炎症细胞浸润,弥漫性心肌细胞变性、萎缩,嗜伊红染色增强,散在点灶性心肌细胞坏死伴小灶性中性粒细胞及淋巴细胞浸润,心肌间质疏松,间质小血管淤血。肺淤血、水肿,肺气肿,部分肺泡壁增宽伴散在以淋巴细胞为主的炎症细胞浸润,肺组织内见小灶性出血,肺门部支气管及部分肺内小支气管管壁散在淋巴细胞浸润,管壁淋巴组织反应性增生。脑水肿。多器官(脑、心、肝、脾、肾等)淤血。淋巴组织反应性增生。

5.毒物分析

死者血液、胃内容物中均检出对乙酰氨基酚成分,均未检出其它常见毒(药)物成分;血液中对乙酰氨基酚的质量浓度为2.6μg/mL。

【分析说明】

根据案情反映:李××,女,3岁,于2018年8月8日10点30分接种流脑多糖疫苗,后于当日20时许出现持续发热,伴腹痛、呕吐,期间应用药物治疗,8月10日晚突发抽搐、人事不知、呼之不应,经医院抢救无效于8月11日宣布临床死亡。

本例尸体检验发现:死者左心外膜局部呈黄褐色变,左心后壁外膜下点状出血,右心前壁灰白色腱斑,左、右心室腔扩张,两肺膨隆,边缘气肿,两肺色泽不均,局部呈花斑状改变;显微镜检查示心内、外膜及心肌间质散在多量以淋巴、单核细胞为主的炎症细胞浸润,弥漫性心肌细胞变性、点灶状心肌细胞坏死伴炎症细胞浸润;部分肺泡壁增宽伴散在以淋巴细胞为主的炎症细胞浸润。上述符合病毒性全心炎并间质性肺炎(轻度)的病理学改变。死者急性肺淤血、水肿,伴灶性出血,肺气肿,脑水肿,多器官(脑、心、肝、脾、肾等)淤血,口唇黏膜及双手指甲床发绀,颈部、肠系膜等部位淋巴组织反应性增生等,结合案情、死亡经过及病史资料分析,符合病毒感染及急性循环、呼吸功能衰竭死亡的表现。未检见其他致死性疾病的病理学改变。

本例未检见致死性机械性损伤及机械性窒息的尸体征象。毒物检验结果示死者血液、胃内容物中均检出对乙酰氨基酚成分,均未检出其他常见毒(药)物成分,血液中对乙酰氨基酚的质量浓度为2.6 μg/mL,未达到中毒浓度。根据尸体检验结果及现有书证材料分析,无依据表明其发生了药物过敏或其他药物不良反应。

综上所述:李××的死亡原因符合病毒性全心炎并间质性肺炎(轻度)致急性循环、呼吸功能衰竭死亡。

【鉴定意见】

李××符合病毒性全心炎并间质性肺炎(轻度)致急性循环、呼吸功能衰竭死亡。



来源:中国法律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