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鉴定材料记载:被鉴定人黎某(男,57岁)于2016年1月11日22时与他人发生口角争执,后被用拳头殴打头部,造成黎某耳部受伤住某市人民医院治疗。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当地公安机关聘请我鉴定中心对黎某的损伤程度进行法医临床鉴定。
【鉴定过程】
1.检查方法
《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视觉功能障碍法医鉴定指南》(SF/Z JD0103004-2011),《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
2.活体检查
2016 年6月2日本中心对黎某进行体格检查。其自诉双耳鸣,左耳听力下降4月余。神志清醒,语言流利,对答切题,一般情况好,检查合作。双耳廓无畸形,双外耳道畅,鼓膜完整,标志清,未见鼓膜穿孔。
3.医学辅助检查
广西某人民医院(2016-06-03)黎某纯音测听检查:右耳:500Hz:15dBHL,1kHz:20dBHL,2kHz:20dBHL,4kHz:20dBHL;左耳:500Hz:110dBHL,1kHz:110dBHL,2kHz:105dBHL,4kHz:110dBHL。声导抗检查:鼓室压正常,蹬骨肌反射存在。听性脑干反应/稳态听觉诱发反应检查报告单:被鉴定人在睡眠状态下完成检查,双耳听性脑干反应(ABR)的V波反应阈值均为30dBHL。稳态听觉诱发反应:右耳500Hz:40dBHL,1KHz:40 dBHL,2KHz:50 dBHL,4KHz:40dBHL;左耳:500Hz:40 dBHL,1KHz:30 dBHL,2KHz:40 dBHL,4KHz:40 dBHL。
4.阅读影像学片
2016-1-12头颅CT片示:两侧大脑半球、小脑及脑干实质未见明显异常密度影,各脑室、脑池形态、大小未见异常,脑沟、裂未见异常;中线结构居中。意见:颅脑CT平扫未见明显异常。
2016-1-12颞骨CT片示:双侧颞骨骨质完整,双侧外耳道通畅,乳突呈气化型,鼓室及乳突蜂房内未见异常密度影,未见骨质硬化或破坏,听小骨显示清晰,形态、密度、位置及锤砧关节未见异常,上鼓室及骨窦含气良好,骨壁骨质完整;耳蜗、前庭、半规管及面神经显示良好,两侧内听道对称,未见狭窄或扩张。意见:双侧颞骨未见异常。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鉴定材料、阅读其影像学片以及结合本司法鉴定中心检查所见,分析认为:
被鉴定人黎某于2016年1月12日因被他人用拳头殴打头部后出现耳鸣,左耳听力下降症状。到某人民医院门诊及住院病历体检均未见明显耳部损伤体征。头颅CT及颞骨CT片:均未见异常。纯音测听示左耳感音神经性聋(极重度),无听性脑干反应和稳态听觉诱发反应检查。某人民医院诊断:左耳外伤性感音神经性聋。
外伤所致听力下降多有耳廓损伤或鼓膜的外伤性穿孔,CT检查可发现中耳乳突区积液,纯音测听检查为传导性耳聋;若外力较大,导致颞骨骨折或颅底骨折,损伤内耳、耳蜗或压迫听神经才可出现神经性耳聋或混合性聋的表现。外伤所致的听力下降(传导性耳聋、神经性聋和混合性聋)均在伤后即出现;若伤者出现持续性昏迷或意识障碍,无主诉能力者除外。被鉴定人伤后纯音测听显示左耳感音神经性聋,与损伤程度的临床表现不吻合,结合耳部检查未发现局部有鼓膜的外伤和颞骨、颅底骨折的临床表现,CT检查也均未发现能导致左耳听力下降的病理基础。由于纯音测听为主观检查,其与被鉴定人的配合有相关性,分析认为被鉴定人的多次纯音测听示左耳感音神经性聋,是由于其不配合检查造成。而听性脑干反应/稳态听觉诱发反应检查是客观检查,结果显示其听力均在正常水平,说明被鉴定人左耳感音神经性聋诊断不成立。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条款,被鉴定人头部伤情未构成轻微伤。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黎某被他人用拳头殴打头部,其损伤程度未构成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