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林某因“多处刀伤疼痛流血2小时”急诊入院,查体示“神志清晰,无结膜苍白;右上肢已于急诊行石膏外固定,右手暴露,诸指血运可,活动障碍,感觉缺失;左肩部敷料覆盖,左肩活动差,左手包扎,诸指活动可”。入院后行清创探查修复术。术中见“右上臂可见创口长约12cm,深及骨质,出血不止,给予纱垫止血,寻找出血点给予血管夹止血,右肱动脉、肱静脉、肌皮神经、正中神经、桡神经均完全断裂,尺神经部分断裂,给予吻合动静脉,吻合神经”。出院诊断:前臂损伤。
为明确林某的人体损伤程度,当地公安局委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对其人体损伤程度进行法医临床鉴定。
【鉴定过程】
1.检验方法
依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周围神经损伤鉴定实施规范》(SF/Z JD0103005-2014)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学检验。
2.体格检查
神清,步入检查室,对答切题,查体合作。右上臂内侧可见纵行皮肤瘢痕长18.0cm,左肩部背侧可见纵行皮肤瘢痕长13.5cm。右腕关节呈垂腕状,右拇、食指不能屈曲,拇指不能对掌,大鱼际肌萎缩,手掌平坦;右手握力肌力2级以下。右手各指伸指不能,拇指内收力弱,小鱼际肌及骨间肌明显萎缩,各指不能内收。右手及右前臂感觉缺失,右肩部及右腕部活动部分受限。
3.辅助检查
2017年9月5日本院肌电图检查
EMG:右上肢部分肌见自发电位,募集反应减弱或消失。NCV:右正中神经、尺神经支配肌未引出CMAP,桡神经经肘以下支配肌未引出CMAP,肌皮神经之CMAP潜伏期延长,波幅减低。SNCV:右正中神经、尺神经、桡神经SNAP未引出。
提示:右上肢外伤处正中神经、尺神经完全损伤,桡神经严重损伤,肌皮神经部分损伤。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现有材料,结合本院鉴定人检验所见,分析如下:
被鉴定人林某遭他人外力作用,病史记载并诊断“右肱动脉、肱静脉、肌皮神经、正中神经、桡神经均完全断裂,尺神经部分断裂”,给予清创探查修复术等治疗。现本院鉴定人检见,其右腕关节肌力2级以下,右拇、食指不能屈曲,拇指不能对掌,右手握力肌力2级以下。右手各指伸指不能,伸指肌力2级以下,各指不能内收,符合正中神经肘部以上损伤、桡神经肘部以上损伤及尺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桡神经是由第5~8对颈神经和第1对胸神经的前支进入后束发出而形成。损伤后的主要运动障碍是前臂伸肌瘫痪,表现为抬前臂时呈“垂腕”状态,各手指掌指关节不能背伸,拇指不能伸,前臂旋后障碍,手臂桡侧皮肤感觉减退或消失。
尺神经是由第7对颈神经至第1对胸神经的内侧束,沿肱动脉内侧下行,至三角肌止点以下转至臂后面,继而行至尺神经沟内,再向下穿尺侧腕屈肌至前臂掌面内侧,于尺侧腕屈肌和指深屈肌之间、尺动脉内侧继续下降到达腕部要表现为屈腕能力减弱,屈4、5指的远节指骨不能屈曲及拇指内收力弱,小鱼际肌及骨间肌明显萎缩,各指不能互相靠拢,各掌指关节过伸,第4、5指的指间关节弯曲,称为“爪形手”,其感觉障碍则以手内侧缘为主。
正中神经是在腋部由臂丛外侧束与内侧束共同形成的一脉神经。在臂部沿肱二头肌内行走,降至肘窝后,穿旋前圆肌二头之间行于前臂正中指浅、深屈肌之间达腕管,穿掌腱膜深面至手掌,分成数支指掌侧总神经。正中神经在臂部损伤时可累及全部分支,表现为前臂不能旋前,屈腕无力,拇、食指不能屈曲,拇指不能对掌,鱼际肌萎缩,手掌平坦,称为“猿手”。感觉障碍以拇指、食指和中指的末节为明显。亦可见明显的血管收缩和营养障碍。
本案中,林某外伤当天上肢多处刀伤就诊,术中可见“正中神经、桡神经均完全断裂,尺神经部分断裂”,本院本次鉴定时复查肌电图检查证实其右上肢外伤处正中神经、尺神经完全损伤,桡神经严重损伤等。结合其病史记载、临床表现及体格检查,可符合正中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桡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尺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据此,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9.2c、5.9.2d及5.9.2e之规定,上述损伤及其后遗症已构成重伤二级。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林某被他人外力作用,致右上臂正中神经、尺神经及桡神经损伤,并遗留相应肌瘫(肌力3级以下)等,已构成重伤。
来源:中国法律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