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清两建”工作开展以来,偃师区全面落实市委乡村振兴“151”工作举措,坚持“清、建”并重,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持续提升,乡村治理成效更加显现,有效助推了乡村振兴。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个别村仍然存在“三清”不彻底、资产盘活利用不够、“两类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下一步,偃师区将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好常态化各项措施:
提升站位 打好“主动仗”
调整充实区“三清两建”工作专班,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在全区抽调5名经验丰富的同志专职从事“三清两建”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部署“三清两建”,持续高位推动。
压实责任 拧成“一股绳”
一是强化三级责任落实。压实区专班领导责任、各镇(街道)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督导各镇(街道)定期专题研究“三清两建”,锚定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强力攻坚;督导农业农村、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强化业务调研指导。二是强化考核评价。继续将“三清两建”常态化工作列入乡村振兴“151”季度考核,以及“五星”支部创建和平安建设考评年度考核,督促工作落实。三是严格督导问责。加大督导问责力度,坚持日常督查与巡察监督相结合,把“三清两建”纳入村级巡察监督范围;发现问题及时报送区专班,交办整治。相关镇村、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不力、导致“三清两建”问题反弹的,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专项整治 做细“绣花活”
一是全面排查。严格标准确定重点和一般问题村(社区),列出年度整治计划表,分类施治。二是高位推进。对于重点问题村(社区),成立由县级领导带队的区派工作组入村整治;一般问题村(社区),由镇(街道)科级领导带队入驻整治,确保一村一专班。三是压茬推进。原则上2-3个月整治一批,每批3-5个村(社区),形成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确保一村一策一方案。四是评估验收。整治结束后,区专班组织验收,确保整治实效。
建章立制 筑牢“制度墙”
一是壮大集体经济组织。持续壮大股份经济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推动实体化运行,今年全区55%以上村(社区)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150个以上的村(社区)实现分红。二是建强村民自治组织。健全完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切实发挥“三自”组织在基层建设中的作用;今年全区“三自”组织孵化培育中心实现全覆盖,“三自”组织有效发挥作用。
来源:河洛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