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伊川县司法局鸣皋司法所坚持便民、为民的服务导向,积极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多部门联动,协助基层政府化解群众矛盾,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的基本法律义务。张某某,是一位80多岁的老人,常年跟着大儿子生活,近几年因为家庭矛盾、关系不和谐多次来镇里反映赡养问题,镇里相关部门也多次沟通协调,但都调解失败。鸣皋司法所得知此情况后,于2024年5月27日会同青年律师及所在村两委干部,对该村村民张某某反映其子不赡养老人问题进行调查、调解。 人民调解员组织张某某及其儿子、儿媳进行调解,紧紧围绕赡养老人的矛盾焦点,从“情”与“法”两方面入手,将法律责任、父母恩情、家庭和谐等方面融入到调解工作中。经过耐心调解,最终子女就如何赡养张某某的问题达成一致。
此次调解,鸣皋司法所在工作方法上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变群众上访为司法所“下访”,深入村、组、户了解民意,真情实意为民想,千方百计解民难,二是变被动工作为主动工作。主动深入调研,及时获得预见性的群众矛盾纠纷,超前做好调解工作,把握主动性,三是变单一处理为情法理共同施策。强化重点人员掌控,针对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态,分别制定调解方案,做到“一人一事一案”,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鸣皋司法所通过以上几项措施的落实,充分发挥了基层司法所参与指导人民调解职能作用,为鸣皋镇的平安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来源:伊川司法行政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