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洛阳市老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聚焦重点环节,紧扣主要任务,在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等工作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受理办理高效化
建立“来信即办”工作机制,对收到的信访材料,即时录入、快速督办、及时反馈、高效化解。对于日常性群众来信,采取“1名检察官+办信联络员+书记员”的模式进行处理,努力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应对突发特殊群众性信访时,集中第三检察部力量投入,保证受理环节高效运转。同时,以办信联络员每月自查、部门负责人季度汇总督促、阶段性向院党组汇报答复等方式,督促各部门及时办结信访案件,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快回复”“好回复”。目前,该院所有信访件登记、初核、分流、审批、回复时间压缩至平均5天,回复率100%。
信息互通常态化
建立“互通互联”工作机制,强化外部协作,主动把涉检信访工作融入辖区党委政府“大调解”格局,加强与政法各单位的联系,保持常态化沟通联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构建内外协调、上下联动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信息共享、依法处理协调机制;建立内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由控申部门牵头、业务部门全链条落实依法办理、监督纠错、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的工作模式,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
诉源治理系统化
建立“反向审视”工作机制,对信访风险实行双向通报,即检察官将在办案中发现存在潜在信访风险的案件,及时报送控申检察部门;控申检察干警在接访中发现案件信访风险也及时反馈给办案检察官。对办理涉检、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坚持“一案一审视”,将反向审视与案件评查、检务督察深度融合,重点围绕原案办理各环节是否存在瑕疵或错误,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推动纠正执法司法瑕疵,促进诉源治理。
来源:河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