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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洛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洛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7-05 浏览:440 次


中共洛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0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机关开展了常规巡察。3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机关反馈了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委政法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市委政法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迅速安排部署,细化任务分工,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推进整改。一是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抓整改。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深入检视自身思想认识和实际工作中的短板弱项,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引导全市政法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政法干警深学细照笃行,以政治上的清醒坚定确保巡察整改高质量落实。二是成立组织机构,强化领导抓整改。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指导、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具体推动落实。市政法各单位按要求组建相应的整改落实领导机构,为做好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三是全面安排部署,压实责任抓整改。第一时间召开书记办公会,梳理研究反馈意见,全面对照、主动认领,举一反三、深挖根源,细化梳理具体整改事项,制定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细化整改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同时,广泛征求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政法各单位、各县区党委政法委的意见,认真制定《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3月15日,召开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推动全市政法机关协同联动、共同整改。4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查问题、找原因、定措施,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四是建立推进机制,落实任务抓整改。建立领导小组会、碰头会、台账管理、协调联动等制度机制,确保上下联动、一体整改。先后召开3次书记办公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有效落实。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帐,对每项整改任务细化时间节点,并及时统计汇总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统筹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注重加强对全市政法系统巡察整改的督促指导,对于涉及市政法各单位、县区党委政法委的整改任务,市委政法委分管领导、责任科室统筹抓好跟进指导,推动全市政法系统同题共答、一体整改,确保全市整改落实“一盘棋”。五是深化标本兼治,注重长效抓整改。既立足“治标”,对个性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追本溯源,围绕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落实成果。截至目前,共完善制度机制12个,出台工作方案12个,举办培训班2期,举办主题成果展1次,下发《工作提示》《警示函》7个,下发工作通报9个。

       市委政法委主要负责人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落实、直接协调、直接督办,推动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深化思想认识。组织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深入检视自身在思想认识、思维方式、领导能力等方面的短板弱项,持续增强推动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落实领导责任。组织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带头抓好自身问题整改。同时,督促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和压力传导,指导全市各级政法机关抓好集中整改,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三是全力推动整改。3次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主持召开领导班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检视问题不足和深层次原因,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持躬身入局,紧盯涉及巡察整改工作的关键问题、突出矛盾,召开研判会6次、调度会3次。四是强化统筹结合。先后组织召开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三零”创建推进“三清两建”工作会议,推动年度政法工作高质量开局。3月20日至29日,带领委机关调研组,深入15个县区的27个乡镇(街道)、29个村(社区)、19个基层政法单位,全面了解各级各部门政法工作开展情况,当面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破解影响政法工作开展的瓶颈问题。

       截至6月10日,巡察反馈问题,仅剩2项未完成整改。巡察整改以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次,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谈话提醒1人,责令检查3人。

       二、巡察反馈意见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够有效。

     (1)市委政法委中心组学习不扎实,指导政法部门开展政治轮训不力。

      整改情况:①市委政法委通过中心组集体学习、三会一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②扎实开展加强政法机关自身建设专项行动。组织召开2次政法委员全会,通报全市政法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审议提升社会矛盾预防化解能力、加强执法监督协作配合、推动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等工作方案,强化集体领导,切实抓好议事决策的贯彻落实。③完善《市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为班子成员、县级干部购置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第六版),严格执行中心组专题学习制度,2024年,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中学习5次,举办读书班1期。④坚持按需施训,制定印发《2024年度洛阳市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和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对全市政法部门政治轮训工作的指导督导。⑤加强对政治轮训计划落实情况的调度,市公安局举办6期“先锋讲堂”;孟津区委政法委对全县政法机关中层干部200余人开展为期3天的政治轮训,截至4月底,全市开展政治轮训轮训109期,轮训政法干警8746人次。

     (2)市委政法委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实施细则打折扣,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制定《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专项行动方案》,对建立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加强业务培训等工作予以明确,并通过督促提醒等措施,推动全市政法系统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市委政法委共收到各县区党委政法委、市政法各单位请示2次、报告32次。②5月份下发《关于做好政法工作主要业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对报告内容、报告时限等做出具体规定。报送数据按照季报、半年报、年报三个节点报送,季报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报送;半年报在每年7月15日前,报送本年上半年数据;年报在每年1月15日前,报送上一年全年数据。

     (3)市委政法委机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严实,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①组织支部每月集中开展1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题教育并组织党员开展讨论。5月23日,召开廉政警示教育暨集中学习辅导会议,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海超为全体人员上廉政党课。②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管理制度。③出台《市委政法委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项目建设监管。④派驻纪检监察组扎实开展日常监督,共参加书记办公会、领导班子会议19次,全程监督“三重一大”事项44个,提出意见建议4条,下发工作提示函5份,对驻在单位“一把手”、班子成员谈心谈话3人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⑤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单位梳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并对违规使用三公经费问题深入开展自查,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督查12次;每年会同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督促驻在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⑥派驻纪检监察组经常性到市平安建设促进中心开展实地监督和走访调查,深入了解其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4)派驻纪检监察组无自办案件。

       整改情况:①深入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制定《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学习计划》,共开展集体学习6次,参加市纪委监委专题学习13次,传达学习重要文件和上级会议精神18次,开展集体讨论交流7次,“一对一”谈心谈话4人次。树立“有解”思维,通过学习培训、实战练兵、案例教学、业务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斗争本领。②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等贯通融合,对巡察移交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共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2次,处置问题线索2起,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谈话提醒1人,责令检查3人,督促完善制度2项。

     (5)市委政法委建立的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制度机制不完善,监督覆盖面较小,推动反馈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①已完善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察巡查制度机制,修订《洛阳市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洛阳市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实施办法(试行)》,并印发各县区党委政法委、市政法各单位,明确市委政法委对县区政法委及市直政法单位督察巡查5年实现全覆盖。②今年3月下旬,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带队对全市县区党委政法委推进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察,督促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确保高质效推进整改落实。集中整改期间,4次调度督察全市各级政法机关整改情况,系统分析政法系统存在的7个共性问题和4个个性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全市持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优化政法系统政治生态。

     (6)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反馈问题,有的未整改到位,有问题边改边犯。

      整改情况:①印发《市委政法委督察巡查工作提示》,指导相关政法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确保整改有人抓能落实。加强对督察巡查整改事项的指导,推动立行立改事项在巡察集中整改期限内全部整改到位。②五个基层政法单位针对反馈问题,积极推动整改,全部完成整改任务。③指导被督察巡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健全完善《中共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提升学习效果的意见》《洛阳市瀍河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审判质效计分办法》《新安县公安局加快案件侦办避免挂案机制》等制度25个,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7)2019年至2023年,全市政法部门正风肃纪反腐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①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和各党支部按要求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全市政法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党规党纪和制度规定,组织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②指导全市政法机关大力整治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徇私枉法,违规参与营利活动等干警违纪违法行为。

     (8)市委政法委机关直接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件一转了之,化解成效较差,信访呈越级“向上”反映态势。

       整改情况:自巡察反馈以来,市委政法委涉法涉诉案件群众来访接待室共接待群众160余人次,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14件,按照《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转送同级政法部门依法处理,已办结化解101件,其中法院化解办结66件,公安化解办结35件。市委政法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委政法委机关受理转送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法部门积极开展案件办理和化解工作,耐心向信访群众宣讲政策,解读法律,引导群众在法定权利内依法维权,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数量,每两个月上报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9)市委政法委对执法监督工作统筹谋划不足,与政法单位协同联动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督效果打折扣。

      整改情况:①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推进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提升监督效能。②制定《2024年司法协调小组任务清单》,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建立相应的协调联动机制。

     (10)2020年以来,市委政法委牵头建立案件执行难问题联动机制,成员单位联而不动、动而乏力。

      整改情况:①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关于“健全查找被执行人协作联动机制”,目前被执行人车辆临控、建立联络员制度等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事项已作为全市府院联动重点事项。关于“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协调市法院与洛阳市慈善联合总会联动,拟建立专项基金,拓宽社会救助渠道,加大对民事执行和刑事被害人救助力度,全力实现应救尽救。②市法院与市公安局已建立“执拘联动矛盾化解”机制,强化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

     (11)市委政法委派员列席政法单位民主生活会随意性大,点评指导不到位,机关党支部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

       整改情况:①下发《关于调整市委政法委机关党支部的通知》,对政法委机关党支部进行调整。②组织各支部开展“五联五促”活动,机关第一党支部被推荐为“四强”党支部。③每月的最后一周(一般为周四),组织机关党委委员对“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督导。④严格落实《洛阳市党委政法委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暂行规定》。

     (12)2021年以来,市委政法委机关4个党支部组织学习不到位,领导干部讲党课和“主题党日”活动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机关党委指导各党支部制定详细的“主题党日”计划,并开展落实情况督导检查。②巡察以来,委班子成员分别在所在支部为党员共上党课6次。支部每月开展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题党日活动,观看警示片并进行研讨交流。③每月的最后一周(一般为周四),组织机关党委委员对“主题党日”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13)市委政法委履行协管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职能不充分,推动落实交流轮岗制度不主动。

      整改情况:①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关于协管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职能,今年以来,已就市直政法单位、县区党委政法委领导干部调整,备案7批次40人。②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等转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县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对全市政法系统领导班子及重点岗位人员情况进行统计摸底。③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协调,研究推进干部交流措施,当前已起草《关于加强县区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的指导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待同意后,协助组织部门推进落实。

     (14)市委政法委未建立英模选树和容错纠错机制,指导政法单位落实暖警爱警政策不力,激励政法干警担当作为不足。

       整改情况:①建立政法干警荣誉台账,对全市政法干警2023年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进行摸底。②积极开展英模教育,印发通知,指导全市政法干警深入学习徐忠坤、师帅、吴秋瑾同志的先进事迹,激励政法干警筑牢政治忠诚、练就过硬本领、勇于担当作为,在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中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③注重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市委政法委选拔90后优秀正科级领导干部一名,激励年轻干部担当尽责;大力推进职级晋升工作,2024年推进2批次职级晋升;将机关一名长期坚持在维护安全稳定一线的干部向省政府推荐为河南省先进工作者,并获表彰。市公安局调整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名额,调整后城市区分局优秀比例较机关、支队高出5个百分点。市检察院建立员额检察官业绩“晾晒”制度,“晾晒”结果纳入员额检察官业绩档案和考评。市司法局机关推进职级晋升2批3人次,下属事业单位市强制戒毒所和黄河桥戒毒所推进职级晋升2批6人次。④持续做好因公牺牲、伤残、重大疾病等政法干警救助工作。指导市公安局抓实困难慰问帮扶,组织开展春节走访慰问和全国“两会”安保战时慰问,累计慰问民辅警及家属406人次、基层所队23个。市检察院研究制定2024年服务干警职工十件实事,以实际行动、扎实措施做实对干警职工的关心关爱。市法院制定“送奖到岗”活动规范性文件,常态化开展相关活动,为干警鼓劲加油。市司法局常态化开展年度全员体检、多发疾病预防培训,为一线干警配备医疗急救药箱,开通干警伤病救治“绿色通道”,让干警履职担当有“医靠”。⑤市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出台《等级勤务双警家庭照顾、调休补休暂行办法》,将双警家庭照顾、调休补休政策规范化、制度化,相关做法被省厅采纳推广。⑥市司法局制定《科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办法》,严格落实警衔待遇相关制度。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不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5)市委政法委推广运用“枫桥经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不得力。

       整改情况:①科学制定年度平安建设考评办法和细则,将平安建设和相关重点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党建和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②出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的实施方案》,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行动,广泛开展“六进”活动,累计排查化解7类突出矛盾纠纷3000余起。③《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细则》已完成起草工作,正在审批程序中。④在深入摸底、广泛座谈的基础上,形成《关于优化“四官”服务机制的调研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对2022年以来全市命案进行统计,督促各县区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栾川、汝阳、孟津、瀍河、老城实现零命案;印发《关于2024年1月至4月份全市现行命案有关情况的通报》,制定《2024年十万人命案发生率考核计分办法》,带动各级各部门提升防控成效。对乡镇平安办市级验收、平安办主任配备、解决副科级等情况进行摸底,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督促12个县区党委加快任命副科级平安办主任,修改完善《乡镇平安办升格验收办法》,谋划制定负面清单,推动形成政法委员统筹、乡镇平安办主任抓落实的工作格局。⑤通过工作推进会、工作通报、工作提示函,视频调度和实地督导调研,推动提升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水平。组织召开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到工作落后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督导,督促网格工作开展。⑥督促指导老城区、西工区、洛龙区完成网格员补充健全工作,实现专兼职网格员全覆盖。⑦开展社会安全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摸排梳理各类风险隐患62个,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对风险化解情况的督导检查,推动各县区各相关单位对账销号、消除隐患。

      (16)市委政法委统筹指导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不够有力,未落实“扫黑办机构规格不变,人员力量不减”要求。

       整改情况:①市扫黑办对2023年以来各县区和市直成员单位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梳理分析,印发《全市扫黑除恶斗争情况通报》,推动工作落实;②集中2个月时间,对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下发我市的线索开展全面复核复查工作,督促提升线索核查质效;持续加强重点案件市级专班研判会商工作,协调解决疑难问题,推动案件办理质效提升。③5月份,组织对4个重点县区进行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调研指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④4月份,委班子对加强市扫黑办专职人员力量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结合今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大项工作需求,实行市直政法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到市扫黑办集中办公制度。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市县两级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及时进行了调整,均明确了专人专班负责扫黑办日常工作,专兼职人员力量已达到基本要求。

     (17)市委政法委统筹指导成员单位履行“三清两建”职责不够有力,存在“三清”不彻底、资产盘活利用不充分等问题。

       整改情况:①3月6日,市委召开专题会议对深入推进“三清两建”工作常态化和2024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发《关于深入推进“三清两建”工作常态化的实施意见》、《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洛阳市“三清两建”工作专班领导机构的通知》《关于印发〈2024年度深入推进“三清两建”工作方案〉的通知》。②全市共排查出174个重点问题村(社区),按照县(含偃师、孟津)每批3-5个、区每批1-3个,2-3个月一批的进度,由各县区派驻工作组进行集中整治。目前第一批63个重点问题村(社区)专项治理工作已基本结束,其余111个重点问题村(社区)专项治理工作按照时间服从质量、分批压茬推进的原则正在有序进行。③对巡察发现的集体资金资产未收回未利用问题已完成阶段整改任务,对尚未收回利用到位问题以及常态化工作中新发现的未收回未利用问题将持续做好整改工作。④以市委两办名义下发《2024年度深入推进“三清两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将“三清两建”工作纳入巡察监督范围。三个督导组及专班办公室每季度至少一次到15个县区督导调研,针对发现”‘三清’不彻底、资产盘活利用不充分等问题”,市“三清两建”专班办公室迅速向各县区下发《问题交办单》,要求每月15日、30日前逐村(社区)逐案逐项报化解进展情况,对部分资金资产双方争议较大、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督促各县区引导当事双方通过法律渠道依法解决;对已经进入法律渠道的案件,积极督促各县区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支持,依法维护村、社区集体利益。对集体资产盘活方面达成协议的,督促各县区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对集体资产在农村交易平台上挂牌的,督促各县区继续跟踪关注。

     (18)市委政法委统筹执法司法资源服务企业有欠缺,法治化营商环境不优,生效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较低。

       整改情况:①针对省营商环境评价反馈的问题,市委政法委制定下发《企业权益保护指标整改提升工作方案》及问题台账,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②完善执前调解机制,发挥执源治理效能。老城、汝阳、涧西、新安等7家法院已经建立执前化解机制,化解执行案件500余件,引导符合条件的民事执行案件登记立案前由执前和解中心介入,实现“快履行、少强制、低成本、省时间”工作目标。③判后跟踪,督促履行。部分基层法院执行局与审判业务部门建立审执对接机制,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在判决生效后及时将案件信息移交至执前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由调解员进行逐案跟踪回访,对有自动履行可能但尚未履行的,坚持“以督促履”,避免进入执行程序,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增量。

     (19)2021年以来,市司法局未按要求设立商会人民调解组织,我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法治环境建设水平一般或较差。

       整改情况:①3月14日,向市工商联、市司法局发出《工作提示函》,并将整改情况纳入今年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督促主动认领任务、逐项抓好落实。目前,市工商联正在与市司法局沟通对接,待相关调解组织通过备案后,挂牌成立市级商事调解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商事调解工作。②按照省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通过商会申请,邀请相关专家集中培训,首批成立河北商会、中小企业家协会、郑州商会、南阳商会和汽车商会等5家市属商协会劳动纠纷调解组织。

     (20)市委政法委主动服务企业意识不强,协调推动政法单位办理涉企案件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①市法院修订完善《关于加强案件审限管理的实施细则》,明确延扣审事由及操作流程,正在征求意见中。②市司法局成立洛阳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纪律监督委员会,强化专家咨询指导和内部监督。③新安县淘宝网商户陈波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已撤案。

     (21)市县两级法院办理破产案件周期长。

       整改情况:2023年以来,破产条线受理各类破产案件197件,较2022年增加122件,审结198件,较2022年增加118件,平均审理用时295天,即9.5个月,较2022年审限降低200天。截至2024年5月9日,2024年办案周期已缩短至159天,即5.2个月。

     (22)市委政法委指导政法单位坚持谦抑审慎司法理念不到位,执法司法机关不作为乱作为引发的涉企案件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①市委政法委加强与市人大的监督协作,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参与市人大开展的涉企案件评议工作,最终梳理反馈问题11类,提出意见建议13条。②全市法院通过智能化软件,实现查封、扣押、财产评估等10个重要流程节点推送,申请执行人实时与办案法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案件执行动态。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局局长联系方式和轮流值班表已经对外公开,并将每周二设置为全市法院执行局局长联动接待日,不断提升执行服务质量,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③市法院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每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开展2023年执行队伍腐败案例以案促改,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紧盯违规管理执行案款、违反规定处置分配执行款物等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严防权力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④市公安局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涉企案件作为重点评查内容,共抽取涉企案件33起,围绕受立案、长期挂案、对人对物强制措施合法合规性等问题开展评查,发现涉企类案件执法问题61个。

       3.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

     (23)市委政法委机关对落实《十一届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清单》安排部署不到位,推动共性问题整改不扎实。

       整改情况:①市委政法委通过中心组集体学习、“第一议题”、三会一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②完善《市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年以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中学习5次,举办读书班1期。③完善了市委政法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④4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安排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四级调研员分别列席市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公安局专题民主生活会。⑤巡察以来,委班子成员分别在所在支部为党员共上党课6次。机关党委指导各支部制定“主题党日”计划并进行督导。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目前,集中整改任务虽然已完成,但还有指导县区党委政法委开展案件评查不够有力,部分社区智慧安防项目设备未启用、损坏、未与公安联网等2项工作任务需要持续推进落实。市委政法委已制定持续整改措施,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任务见底清零,整改成果持续巩固。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政治责任,增强持续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对党绝对忠诚贯穿整改落实工作全过程。在持续深化整改阶段,市委政法委将坚持整改目标不变、责任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听取推进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确保市委巡察工作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

       2.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落实。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全面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对已经全面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到时间节点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加压推进,确保按时限要求整改到位。把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与省委巡视我市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有机结合起来,搞好统筹结合,一体推进。在抓好具体事项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根本建设、基础建设、长远建设,把健全制度机制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对仍需完善的制度,将抓紧研究、堵塞漏洞,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遵、有制可守、有责可追。

       3.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逐级压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引向深入,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深入扎实开展持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政法机关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十个严禁”“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深入整治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和突出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清除一切侵蚀政法队伍肌体健康的病毒,着力营造持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政法新风、社会正风。

       4.用好整改成果,促进新时代洛阳政法工作现代化。把巡察整改与加强自身建设结合起来,切实解决自身问题,推动委领导班子和委机关建设再上新台阶,按照《政法工作条例》和三定方案要求,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聚焦维护安全稳定、推进扫黑除恶、强化司法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四项重点,提出务实管用举措,抓好重点任务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把巡察整改与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结合起来,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护航现代化洛阳建设新征程,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现代化洛阳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9—86869231;电子邮箱:zfwzzb1602@163.com。


                    中共洛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