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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 开展禁种铲毒集中宣传活动

民权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 开展禁种铲毒集中宣传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1-08 浏览:9195 次

为净化社会环境,进一步加强禁种铲毒工作,及时发现和铲除非法种植罂粟毒品原植物,坚决遏制、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禁绝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确保“零种植”、“零产量”目标,积极配合国家、省禁毒办卫星遥感监测和无人机航测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11月4日上午,民权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联合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秋耕备种期,抓住老百姓赶会聚集的有利时机,在种植高发区野岗镇集市上开展了“禁种铲毒”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中,采取悬挂宣传横幅标语、设立咨询台、发放“禁种铲毒告知书”、《禁毒知识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禁种铲毒”工作进行宣传发动。民权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蔡花梅和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长柳涛同志,带领干警们在集市上向过往的农民群众、深入摊点农户散发宣传单,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相关知识和常见毒品及毒品原植物的样貌、特征及危害,如何防毒识毒,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若有发现毒品及毒品原植物种植情况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要求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禁毒工作中来,坚决做到“四不”(不种毒、不制毒、不贩毒、不吸毒),自觉抵制诱惑,把毒品拒之门外,积极做到人人参与禁毒战争的良好风尚,倡导“健康生活、防毒反毒”的生活理念,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目前,农历十月,正是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播种期,为使人民群众深刻认识毒品的危害性,自觉做到遵纪守法,远离毒品,让“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禁种铲毒、人人有责”的法制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在接下来的“禁种铲毒”工作中,民权县检察院将继续联合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深入田间地头、房前屋后、阳台、楼顶等有可能种植罂粟的地方,开展毒品原植物铲除行动,坚决做到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方位的覆盖,坚决做到“零种植,零产量”的目标,严格控制毒品原植物在我县范围内有任何滋生空间。

通过此次“禁种铲毒”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了禁毒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禁种铲毒”意识和自觉抵制非法种植的能力,营造一个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禁毒氛围。农民群众纷纷表示,坚决抵制种植毒品原植物,发现种植行为会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活动中,共发放“禁种铲毒告知书”宣传彩页、《禁毒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100余人,受教育群众达3000余人。

(民权县检察院 蔡花梅 秦和红 闫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