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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童心,让爱回家——《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宣传

守护童心,让爱回家——《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宣传

来源:澎湃 发布时间: 2024-08-20 浏览:317 次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温馨港湾,生活的坚实后盾。在未成年人保护的广阔图景中,家庭保护占据着无可替代的“首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以法律之名,深情呼唤:“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

【场景一: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不适宜的活动场所】

“爸爸说他的KTV忙不过来了,让我过去帮忙打杂,也可以邀请同学过去唱歌,放松心情。”

【普法课堂】

这位父亲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未成年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七项指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家长作为未成人的监护人应当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引领未成年参加读书阅览等活动,扩宽未成年人知识面。

【场景二: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未成年人安全保障义务】

“孩子,天气炎热,要不要去黄河滩附近踏青,顺便爸爸可以教你游泳!”

【普法课堂】

这位父亲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指出“未成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家长是孩子的守护神,在户外开展娱乐活动时要以守护孩子安全为第一准则。

【场景三:严禁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打你,我让你不听话,不认真学习,扰乱上课秩序”

“呜呜呜,爸爸,不要打我了,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听话,认真听老师的话。”

【普法课堂】

这种做法是错误的,良好教育应当通过耐心沟通实现,《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一项指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应该以春风化雨的方式耐心引导。

孟州法院呼吁公众:“让我们携手共筑爱的防线,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蓝天。保护未成年人,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未来与希望。每一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花朵,需要阳光雨露的滋养,更需要我们社会各界用心呵护、用爱灌溉。”让法律成为最坚实的后盾,让关爱成为最温暖的力量,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让梦想在自由与安全中绽放,共创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