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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法学会民族宗教政策法律研究会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李承先出席

河南省法学会民族宗教政策法律研究会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李承先出席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9-27 浏览:9947 次

5月25日,河南省法学会民族宗教政策法律研究会召开了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李承先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调整了研究会会长和部分副会长,选举省民宗委副主任杨三忠同志为会长,增补省民宗委政策法规处处长徐晓光同志为副会长,增补许效正、程利英为理事。副会长杨合理主持会议。

李承先对研究会建设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坚持政治建会,确保法学研究正确政治方向。研究会履行职责,首先要确保在政治上站得稳、靠得住,提高政治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切实肩负起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研究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大家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研究会的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思考问题,开展研究,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自觉做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者和推动者。

二是注重工作实效,服务中心大局。研究会要发挥人才优势,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重大课题,开展前瞻性、针对性研究。研究会应当从专业角度,坚持问题导向,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为中心,深入学习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性规定,找准我省民族宗教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社会舆论的关注点,认真梳理今后一个时期应当重点研究的切入点和侧重点,制定研究规划、明确研究方向,开展形式多样的调研活动和法律服务,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三是主动适应形势,建设更高层次的新型法学社团。要按照“性质新、结构新、定位新”的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大力加强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学术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坚持人才强会、活动兴会、开放办会,努力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法学社团。

杨三忠指出,当前,我省民族宗教法学研究主要有三项任务:一是依法解决各宗教领域存在问题;二是聚焦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依法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三是聚焦夯实基层基础,积极推动民族宗教法治化建设。要紧紧围绕我省改革发展大局,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研究;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民族宗教事务工作涉及的立法问题,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研究;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实践开展研究。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协助民族宗教部门做好法治宣传,做好社会组织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做好各族群众的法律法规宣传。要发挥理事单位的作用,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沟通联系,积极稳妥发展会员,勇于新担当,实现新作为,努力开创我省民族宗教法学研究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