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由河南省法学会主办,新乡市法学会、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八届“法治河南乡村论坛”在新乡成功举办。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河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沈庆怀,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勇,河南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马治军,新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胡霞,河南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赵明星,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于庆生等出席论坛。河南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河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王子勇主持开幕式并作总结讲话。
沈庆怀在致辞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法治是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法治河南乡村论坛”作为立足我省实际,着眼于农业农村发展需要而设立的专业学术平台,至今已举办七届,业已成为我省法学研究、学术交流的重要品牌。此次论坛以“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法治建设”为主题,聚焦乡村特色产业兴旺的法治保障、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粮食安全保障法律问题、依法保护农业知识产权问题、农村收益保障机制研究、传统农村治理方式的现代变革等具体问题,紧贴农业农村现代化战略部署,紧跟乡村振兴实际需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全省法学会系统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法治保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突出问题导向,针对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急需解决法律问题、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有针对性地主动开展研究,进一步提升学术成果的导向性、目标性、实效性;要深化学术交流,通过论坛切实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有效发挥法治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促进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刘勇代表新乡市委、市政府、市法学会对论坛开幕表示祝贺,对省法学会领导、专家学者、兄弟地市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到来表示欢迎,新乡市法学会将以本次论坛为新的起点,努力为维护农民权益、增进农民福祉作出积极贡献。
马治军介绍了河南师范大学基本情况,表示将以这次论坛为契机,充分吸收有益成果,不断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为坚实的法治服务和人才保障。
王子勇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各级法学会、各研究会要以此次论坛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补齐重点领域人才短板,拓展法学理论研究领域,提高法学研究能力,在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中,展现河南法学法律界的新作为、新担当;要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聚焦经济民生领域重大问题,找准研究实践切入点、结合点,形成能够应用于、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事业的成果,真正当好党和人民需要的真专家,切实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
华中科技大学法律与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李长健以《乡村振兴的理论渊源、实现条件与实践路径》为题,比较分析了中外乡村振兴社会实践的共性和个性之处,对乡村振兴的困境及风险问题进行了系统解读;安徽财经大学教授高海以《民法典中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规则的解释适用》为题,阐释了民法典中关于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规则解释适用问题,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6名优秀论文代表作交流发言,2名专家与谈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