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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欠钱不还,债主不想打官司怎么办?山城区法院给您支招

【以案说法】欠钱不还,债主不想打官司怎么办?山城区法院给您支招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3-15 浏览:1793 次

欠钱不还,债主不想打官司怎么办?山城区法院为您以案释法、维权支招。快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基本案情


张某因资金周转于2017年1月向李某借款6万元钱,张某向李某出具借条一张,双方约定半年后归还,逾期不还,张某则向李某支付违约金。借款到期后,张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而二人也没有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后李某向山城区法院寻求帮助,山城区法院在收到申请后,适用督促程序,于立案5日后发出支付令,要求张某向李某支付借款本金及违约金,张某对此无异议,该支付令在其收到15日后生效。

该支付令生效后,李某在要求张某支付借款本金及违约金无果后,随即向山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山城区法院经查询、冻结张某银行存款的方式敦促张某履行执行义务,并最终将全部执行款项交付给李某。


法官说法

督促程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特殊的审判程序,是用于督促债务人尽快清偿债务的一种简便迅速的程序,该程序最大的特点就体现在效率上,对于不想被诉讼所累的债权人来说再适合不过。当然,督促程序也有其特殊的适用条件: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15日内应当清偿债务,也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因此,陷入金钱、有价证券给付纠纷的债权人不妨在结合自身情况后,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既能减少诉累还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