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背景下网络犯罪治理与法治保障研究
主持人:陶天意,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课题简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将党和国家的重要部署,转化为学术理论成果,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提供智力支持,提升未成年。本课题结合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践,系统分析了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形势,深刻反思了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难题,在此基础上就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机制完善提出思考,以期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有所启发。
核心观点: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且呈现出低龄化、暴力化等特征。首先,从司法实践来看,目前仍有严惩未成年人犯罪的固有观念,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逮捕率较高。在社会观念层面,未成年人父母或者监护人、学校教师及基层执法人员等主体理念依然相对滞后,思想上不重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其次,网络时代未成年人已经成为网络中较为活跃的主体,未成年人网络犯罪迅速增加,对传统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模式产生较大冲击。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父母、教师等责任主体的日常监管、禁止未成年人进出特定场所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传统方式,无法实现对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有效预防。最后,法律规定了诸多主体应当承担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义务,但并未就各主体应履行的具体义务作出规定,致使保护主体履行义务积极性减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推进陷入“九龙治水”困境。
针对以上问题,本研究指出:不论是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或者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及所在学校,都应摒弃对待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固有观念,共同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上下功夫,实现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提前干预、提前预防。在全国范围内搭建统一的未成年人信息大数据平台,将大数据运用于未成年人犯罪治理、预防,实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现代化;系统优化各相关主体的功能,构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六大预防机制”。
价值体现:
本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在实践价值方面,研究提出“将大数据运用于未成年人犯罪治理、预防”,有助于实现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现代化。在全国范围内搭建统一的未成年人信息大数据平台,在充分汇集海量未成年人信息的基础上,发挥大数据的挖掘能力与分析能力,由专业人员对平台内的大数据进行深度分析,总结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律,对于有违法犯罪倾向的未成年人及时干预,实现在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理论创新方面,研究基于系统论的视角,提出应系统优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之义务主体的功能,构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六大预防机制”,形成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合力。在社会治理层面,倡导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理念之转变,提前干预、提前预防;发挥大数据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优势,强化对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动态监控,让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变得“有迹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