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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期
以高质效履职促进高效能治理 优化“党政命题、群众监考、检察答卷”路径研究

以高质效履职促进高效能治理 优化“党政命题、群众监考、检察答卷”路径研究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8-26 浏览:1243 次

文/王焕玲  陈 莎

内容摘要: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构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法治护航必不可缺。近年来,党中央、河南省委多次提出“高效能治理”等决策部署。作为法治保障的主体,基层检察机关如何以法律监督为立身之本,探索促进高效能治理的优化路径,亟待思考破解。笔者结合所在基层检察院“党政命题、群众监考、检察答卷”服务大局工作模式的本土转化实践,作探讨研究。

关键词:高效能治理;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大局工作模式

一、相关政策理论与内涵外延

(一)关于“高效能治理”的相关决策部署

近年来,党中央、河南省委多次就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效能治理等作出安排部署。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省时强调,新时代新征程,河南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中部地区加快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农业强省,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推动文化繁荣兴盛,以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这一总目标总要求,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标准、明确了路径。

(二)“党政命题、群众监考、检察答卷”服务大局工作模式

今年,三门峡市检察院检察长提出“党政命题、群众监考、检察答卷”服务大局工作模式,即提请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政法委等主要领导,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出题”,检察机关项目化 “析题”,贯穿全过程民主监督“审题”,与相关单位联动推进“解题”,寻找服务大局最优解,扩大厚植根基同心圆,确保“题库”内容件件有落实。该工作模式多次在全市检察机关会议上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并列入全年重点工作台账进行督查落实。

该工作模式是聚焦党中央、省委“高效能治理”“高水平安全”等系列决策部署,紧盯上级院工作专项,探索谋划检察工作的务实之举。作为基层检察机关,要努力办理一批让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典型案事件,全方位增强防风险、护稳定、保安全、促发展的检察工作效能,协同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以高质效履职践行“党政命题、群众监考、检察答卷”工作模式的基层治理实践

自三门峡市检察院提出“党政命题、群众监考、检察答卷”工作模式以来,笔者所在的卢氏县检察院持续跟进学习,采取系列务实举措,服务“高效能治理”等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法治之力推进县域社会治理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卢氏县人民检察院从检察职能切入、以社会治理落地,开展为县域发展增添善治效能的相关实践与探索。

1.办好为民实事,推动矛盾化解。综合运用司法救助、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促进实质性矛盾化解与源头治理。以检察服务中心入驻县综治中心为契机,通过院领导包案和接访、下访等,打造涉法涉诉信访纠纷多元化解阵地。更加注重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办理支持农民工追索报酬案件23件,追索43.45余万元。为44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59万余元,1起案例入选最高检和全国妇联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

2.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质效。树立抓好检察建议落实就是抓实法律监督的工作理念,深挖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实现“由案到治”的高质效履职。该院加强本地多发性犯罪研究,以检察履职“我管”促相关部门 “都管”,以“回头看”持续跟踪问效,有效促进社会治理。先后制发督促加强涉枪涉爆整治、 “幌子公司”治理等检察建议19件,其中1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重罪优秀检察建议,5件分别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五优”“五佳”“优秀”检察建议等。

3.紧扣履职重点开展普法宣传。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下沉式”以案说法、“沉浸式”德法体验,激发社会治理内生动力。该院立足森林资源丰富、防火形势严峻的县情实际,紧抓清明节前群众祭祀的关键时间节点,结合所办案件实地开展“文明祭祀”“森林防火”普法宣传,依托公众号发布防火短视频并转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群扩大影响,群防群治筑牢防火屏障,共护安全稳定。

(二)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治理水平

“府检联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实践,也是化解矛盾问题、建设法治政府、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现实需要。该院以在全市率先建立“府检联动”机制为契机,助力保障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效能治理。

1.聚焦“公益保护”问题治理。严格落实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意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或者提起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督促民政部门盘活投资2000余万的养老院,追回运营商欠缴租金20万元,保障国有资产经营效益。针对古树保护不力问题,运用区块链等技术固定证据,督促林业部门履行保护职责,推动对全县300余株古树开展巡查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2.强化行刑双向衔接工作。完善行刑双向衔接制度是一项系统性任务,关乎执法司法公正、人民群众权益保障。该院持续强化与相关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提升融合监督质效。在发现王某某涉嫌失火罪线索后,依法向林业部门制发《建议移送涉嫌犯罪线索函》,建议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后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经县检察院审查逮捕,县法院以王某某犯失火罪依法判处其拘役。在对相关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该院依法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44件,提出处罚意见31件,均已作出行政处罚。

3.稳慎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作为时代的新课题,要着重把握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既要督促被建议单位落实整改,又要促成各相关主体依法依规履职。该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保领域突出问题,调取法院相关卷宗,加大对建筑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的审查力度,同时制发行政违法监督检察建议,对人社部门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取得较好效果。

(三)做实涉未犯罪防范与打击,以系统化治理守护健康成长

该院始终将保护好未成年人作为“守心”工程,构建“个案办理—多元保护—源头预防”系统思维,既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又促进协同共治,共护未成年人身心安全。

1.加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协同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格局,规范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评估测试、专业帮教等工作。该院联合县妇联挂牌成立“连翘花开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邀请全省首批家庭教育专家周慧玲等7人组建家庭教育讲师团,针对家庭教育缺位等情况,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释法说理,引导家长“依法带娃”。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联合司法社工开展各类主题帮教活动,推动职业中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帮助未成年人重塑信心、回归社会。办理的1起考察帮教案获评全省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优秀案例。

2.打击与保护并重,促进源头安全治理。坚持双向保护理念,既用心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同时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关爱救助。该院充分发挥“全国先进工作者”马玲玲示范引领作用,联合公安、民政、教育、卫健委等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机制,推动建立“一站式”办案中心,同步做好心理疏导、帮扶救助等工作,凝聚保护合力。另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人辍学、违法雇用未成年人、宾馆娱乐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从源头消除隐患,筑牢未成年人安全保护防线。

(四)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协同提升安全治理效能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该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加大法律监督力度,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以高质效履职维护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1.加强对安全生产案件的审查把关。注重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高质效办理一起危险作业案。经审查认为相关行为及后果不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经向上级院汇报并提请院检委会审议,均同意不构成犯罪的意见。另推动涉事企业与相关部门签订赔偿协议、赔偿相关费用,后对该案作出法定不起诉处理。结合上述案件办理情况,梳理研判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漏洞,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规范履职,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及时做好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延伸监督触角。在上述案件办理过程中和审结后,该院及时以重大敏感案件书面报告形式,分别向上级院、政法委报送案件办理情况和拟作出法定不起诉意见,检察长向县委主要领导当面汇报案件情况。后期将通过发布安全生产警示案例、举办专题讲座等,向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法治观念。探索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机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抓早抓小抓苗头,全力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三、促进“高效能治理”的基层检察路径延伸

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融入区域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笔者所在基层检察院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为基本价值追求,努力通过办出更多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案事件,让“高效能治理”在基层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多点开花。

(一)“检察+综治”齐发力,创新参与社会治理的多元举措。将综治中心作为矛盾化解的“前沿阵地”,做到监督线索早发现、矛盾纠纷早化解、稳定风险早防范,以跨部门检察官办案组、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多元化解矛盾,化“访”为调,化“堵”为疏,化处理为监督。探索由检察官担任法治网格员,定期到联系村(社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时提供法律建议,打通基层治理神经末梢。借助新媒体创新普法宣传模式,丰富“线上说法”方式,选取危险驾驶、网络诈骗等群众关注度高的话题以案释法,增强普法宣传趣味性与参与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推动一体化建设,促进“正+反”行刑双向衔接提质增效。充分发挥行刑双向衔接职能,加强内部协同、一体履职,对正向衔接该移不移、该立不立,反向衔接落实检察意见不到位、损害公共利益及行政违法背后隐藏的职务犯罪行为等,运用立案监督、公益诉讼检察、检察侦查等开展融合监督,提升监督履职的全面性、实效性。协同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应用平台建设,打破信息壁垒,高效开展法律文书推送、案件线索移送、异地业务办理等工作,促进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共联、资源共享,提升协同共治社会效能。

(三)探索政协提案与检察履职双向转换,织密安全治理防护网。常态化组织政协委员与检察官座谈交流,定期开展提案建议和法律监督线索分析研判,促进委员提案与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等衔接转换。加大与公安、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力度,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干预、就业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等多元帮扶,构筑协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局面。压紧压实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检察联系点,推动执法监管关口前移,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为企业生产保驾护航,共同构建社会化工作大格局。

   (作者简介:王焕玲,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莎,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