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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期
河南衙署法律文化特色资源及其历史镜鉴意义

河南衙署法律文化特色资源及其历史镜鉴意义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4-24 浏览:2207 次

这里,我们将从具体而微的视角详细介绍说明河南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衙署法律文化资源。

开封府

对于开封府,戏曲“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已然风行大江南北,歌曲“开封有个包青天,铁面无私辨忠奸”妇孺皆知,相关的公案小说、评书话本更是不胜枚举,均彰显了其法律公平正义的强大象征意义。事实上,除了千百年来根深蒂固的法律文化象征意义,开封府首先是历史上的一级地方行政建制,也是今天人们敬仰凭吊青天包拯的旅游景点,三者又时常是复合在一起,因此有必要一一分开说明介绍。

作为地方行政建制的开封府

开封府始建于五代后梁开平元年(907),经历后晋、后汉、后周、北宋、金、明、清等朝,直到1913年被撤销,历时1000余年。五代(后唐除外)、北宋和金代后期,开封府是全国的首府。元朝时,开封府被改为汴梁路。明清时期,开封府一直是河南省的省会,是巡抚治所所在。近现代以来包括1913年撤销开封府以后、省会迁到郑州以前,开封作为省城仍长期是河南的政治、文化中心。

作为法律公平正义象征的开封府

权知开封府的包拯(999-1062)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妇孺皆知、家喻户晓的人物,以其嫉恶如仇、刚正不阿、不惧权贵、为民伸冤的性格和形象,自宋代以来逐渐成为中国传统司法公正观念的寄托和象征,更成为中国老百姓心目中地位崇高的“司法之神”。

然而,翻检《宋史·包拯传》等官方正史,就其履历而言,他也只是在仕途早期短暂担任州县亲民官,之后多累迁于中枢各衙;奏议谏稿中,其精力和志业也更多地放在理财、治边、选官、议储等治国理政的重大议题之上,而较少思考具体而微的司法断案问题。据统计,他办理的有据可考的司法案件不过“盗割牛舌案”等寥寥十件。所以,真实的包拯主要不是“司法官”,更远非“司法之神”。就层垒叠加的内容而言,千年包公叙事较之真实包拯史事,对包公形象的塑造主要有以下表现:其形象与经历增加了神秘化的元素,如文曲星下凡的传说,幼年被遗弃的遭遇,与狐狸交友的经历,为鬼魂申冤的活动,以及黑面孔、月牙印的外貌,梦游床、阴阳镜等宝物,日审阳、夜断阴的职权等,使包公的司法形象脸谱化和司法活动权威化;把包公的活动集中于司法断案,并且增强了专业性和细节性的描述,如包公亲自或者委派属下进行现场勘验、讯问证人、刑讯人犯等,还经常出现包公乔装打扮、明察暗访、查明真相的桥段,强调了包公对司法技艺的运用;更虚构了包公与各种社会因素的冲突,如包公由嫂娘养育成人却铡了贪赃枉法的侄儿包勉,包公与宋仁宗君臣相得却屡屡忤逆龙鳞犯颜直谏,包公为秦香莲申冤不惜得罪整个官场怒斩陈世美等,使得整个包公形象更加丰满,也更具戏剧效果和感染力。

作为后世瞻仰游览景点的开封府

开封地处黄泛区,历史上黄河屡屡泛滥,多次将开封城淹没,人们在原址上多次重建,所以形成了“城摞城”的奇特景观,开封府亦不断重建。现在后人络绎不绝前来瞻仰游览的 “开封府”建成于2003年,位于开封市包公东湖北岸,占地60余倾,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气势恢弘,巍峨壮观,与位于包公西湖的包公祠相互呼应,形成了“东府西祠”楼阁碧水的壮丽景观。开封府依北宋《营造法式》建造,以正厅、议事厅、梅花堂为中轴线,辅以天庆观、明礼院、潜龙宫、清心楼、牢狱、英武楼、寅宾馆等50余座大小店堂。

内乡县署

内乡县古称“郦”,亦称“菊潭”,意为菊花之乡。内乡作为县名,最早出现于西魏,确定于隋朝。内乡县署始建于元大德八年(1304),明清两代多次重建。现存内乡县署建筑群,由时任知县江苏会稽人章炳焘(系钦加五品同知衔)于光绪十八年(1892)主持动工,历时3年竣工并保存至今。现为国家4A级文化旅游景区,是迄今我国唯一保存最完好的县署建筑群,享有“天下第一衙”“北有故宫,南有县署”的美誉。这里重点从南到北、以中轴线及其左右建筑为序,简要介绍其各个重要的单体建筑及其刑名司法功能。

照壁。系内乡县署中轴线上的第一座建筑物。在县署大门的正对面,作为大门的屏蔽物,与大门和门前空地相互呼应,连成一体,增加气势与完整性。照壁面北雕刻一个状如麒麟的怪兽“犭贪”,即传说中的贪婪之兽。旧时官府大门前照壁上均以此画警戒官员不要贪赃枉法。照壁绘犭贪,系明太祖朱元璋首创,遂成为一种定制而纳入官衙模式之中,沿用至清末。

宣化坊。为标识性、导引性斗拱式牌坊,位于县署大门与照壁之间。面南书“菊潭古治”(唐时内乡为菊潭县)四字,面北书“宣化”二字,是每月初一、十五知县在此宣讲圣谕、教化百姓的地方。

大门。穿过宣化坊,即为大门,明间额枋上置匾书“内乡县署”四个大字。中柱间设广亮大门,前二檩下有原始题记,标明为光绪二十年(1894)立,钦加同知衔知内乡县事会稽章炳焘重建。大门两侧有“八”字形影壁,东梢间前置“喊冤鼓”,是告状人击鼓鸣冤之处。西梢间立有“诬告加三等”“越诉笞五十”石碑两块,日夜有守门的差役。

申明亭、旌善亭。明清地方衙署大门前,都建有一东一西相互对称的两座亭式建筑,一名申明亭,一为旌善亭,是明洪武五年(1372)太祖朱元璋诏令地方必建的教化设施。申明亭内一般挂有木制黑漆的匾额,称为“板榜”,由州县官署定期公布本地的坏人坏事以及如何惩处的决定。与此相应,旌善亭用以旌表好人好事。

寅宾馆、膳馆。位于大门内东西两侧,所谓“寅宾”有恭敬引导之意,是县署接待安置客人食宿之处。

衙神庙、土地祠。位于寅宾馆之北,是县署胥吏供奉汉代开国丞相萧何及土地神的地方。

三班院。位于仪门前东侧,是三班衙役待命听差的地方。其中皂班为内勤,主司站堂行刑。壮班为力差,征税纳粮。快板分为步快和马快,专管缉捕。需要说明的是,三班系统称,除上述皂、壮、快三班外,门子、更夫、厨子、仵作、狱卒等均属这一阶层。

监狱。位于县署西南方,俗称“南监”,为县署关押人犯之处,有房屋20余间,包括狱神庙、禁卒室、女牢、死牢、普牢。其完整性和典型性都是研究监狱发展、历史演变和建筑形制的宝贵资料和真实的建筑遗留。

仪门。位于大门与大堂之间,取“有仪可象”之意,表示县官的行为举止应为当地万民之表率。凡新官到任或者迎接上级、同级官员至仪门前,“文官下轿,武官下马”,县官及其僚属整冠出迎至仪门前。

戒石坊。位于县署大堂前甬道上,面南刻“公生明”三个大字,意为只有出于公心才能明察事情本末,即所谓“公生明,偏生暗”。

六房。县署大堂前为六房,按照左文右武规制排列,东列为吏、户、礼,西列为兵、刑、工,分别司掌人事、民政财政、文化教育、兵事考试、刑狱以及工程营造等事,与大堂、仪门形成公开办事的“外衙”。

典史衙。在吏、户、礼房之东,是知县属官典史办公之所,主司治安刑狱及文移出纳。

大堂。大堂是知县正式办公之所,公开审理案件、发布政务、举行重大典礼,故又称“正堂”,是县署建筑群的核心与灵魂,位于中轴线的正中央,建在与月台相连的台基上,高大壮观。

宅门。位于大堂之后,是通往后宅的咽喉之所,由知县长随中老诚压众之人守卫。宅门面北置格扇门,为二堂之屏障,故又称“屏门”。

二堂。穿过大堂入屏门,正面即为二堂。这里是知县预审命盗案件、审理民间自理词讼和大堂审案时退思、小憩的场所。

三堂。与大堂、二堂一脉相承,坐落在整个院落中轴线的尾部。由于地理位置较为隐密,一些不便于公开审理的隐私等案件也会在三堂进行审理。

后花园。三堂以北为县署后花园,雅名“天春园”,是知县及其眷属燕居休闲、回避政事之所,建有“兼隐亭”。

南阳府署

现存南阳府署,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南阳市民主街。始建于南宋咸淳七年(1271),历经元、明、清等五个历史时期,共历199任知府。府署现存明清建筑100余间,南北长300米,东西宽240米,面积72000平方米,整个建筑群布局严谨,规模宏大,气势雄伟,是我国唯一保存完整的府级衙署。“父母官”“召父杜母”“羊续悬鱼”等佳话便源于南阳府署,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河南省廉政文化教育基地。

南阳府署建筑格局、形制与内乡县署大同小异,坐北朝南,中轴对称,前衙后邸,左文右武。府衙的照壁呈凹形,高5米,宽22.5米,用青砖砌成,砖上有“南阳府城”“南阳府”砖铭。照壁前左、右两侧现有召父、杜母坊遗址,是为纪念两汉时治理南阳政绩卓著的两位贤太守召信臣、杜诗而建。大门前筑女儿墙,两侧是八字墙,墙体内各镶石碑4通。进入面阔3间、进深2间、拱券式的大门,便是仪门。凡新官到任,至仪门前下马,由迎接官员迎入仪门内。仪门之后便是大堂,面阔5间,进深3间,是中轴线上主体建筑,也是第三进院落。大堂是知府开读诏书,接见官吏,举行重要仪式的地方。堂正中设公案,两侧列“肃静”、“回避”及其他仪仗等。大堂之后的二堂是府署长官处理一般公务的地方,有庄重威严的气氛。穿过二堂大门20米,便是三堂,是知府接待上级官员、商议政事、处理公务及燕居的地方。堂后为府署花园,为知府及家眷的休憩场所。

叶县县署

叶县县署始建于明洪武二年(1369),是目前我国现存古代衙署中唯一的明代县署建筑,而且还是一座有卷棚的五品县署。现存衙署建筑群位于叶县东大街,由中轴和东、西两侧副线上的41个单元、153间房屋组成,规模宏大,气势雄伟。2006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叶县县署的建筑格局、形制与内乡县署、南阳府署大同小异,坐北朝南,中轴对称,前衙后邸,左文右武。主体建筑有大堂、二堂、三堂、狱房、厨院、知县宅、大仙祠、虚受堂、思补斋等。在明嘉靖《叶县志·公署》中,对县署的方位、主要建筑设施都有详细的记述:“叶县治,在城内东。正堂、幕厅、架阁库在堂西,库楼在幕厅前,诸吏房在堂前左右。戒石亭在仪门内,鼓楼在仪门外,衙神庙在鼓楼内,东銮架库在鼓楼内西。知县宅在堂北,县丞宅在堂东,主簿宅在知县宅东,典史宅在仪门东。吏舍二区:一在典史宅南,一在狱南。狱房在堂西南,厩房在堂西北。申明亭在门外东,旌善亭在门外西”。其大堂、二堂、三堂均为五间七架,屋面兰瓦兽脊,梁栋檐桷青碧绘饰。大堂前的卷棚,主体采用天沟罗锅椽勾连搭连接的做法,是高级别县令在建筑形式上的反映,是已发现的中国古代此类建筑的孤品。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衙署内的戒石铭是国内现存衙署建筑中罕见的座碑式官箴,碑高2.1米、宽1.28米,厚20厘米,位于大堂前甬道正中,正面书“公生明”三个大字,背面则是由北宋著名书法家、曾任叶县县尉的黄庭坚书写的官箴,“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立戒石铭始于宋代,由宋太祖赵匡胤首倡。

密县县署

密县(今新密市)始设于西汉,县署始建于隋大业十二年(616),历经隋、唐、宋、元、明、清六个朝代,至今已有1400年的历史,是国内现存历史最悠久的衙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署监狱曾作为密县看守所,一直使用到2003年,由此创造了全国监狱使用之最,堪称世界监狱史上的一大奇迹。

古县署建筑群南北长220米,东西宽110米,占地面积近2.5万平方米。照壁、大门、仪门、戒石坊、月台、大堂、二堂、三堂、大仙楼、后花园等由南向北沿中轴线依次排列,形成九层五进院落,另有东西花厅、八班九房与县署监狱。其中,大门与仪门的两对巨型门墩高70厘米、宽85厘米、厚40厘米,重量超过800多公斤,为隋代遗物,是县署现存最古老的建筑构件。

概括而言,密县县署有两大典型特征:第一,莲池、暗道、水牢独具特色。大门内、仪门前甬道东西两侧各有一莲池,南北长18米,东西宽6.5米,深3米,植藕养鱼,清雅非常,并与监狱水牢相通。莲池与“廉耻”谐音,寓意清水衙门,廉洁清政,出淤泥而不染,通常为高等级官衙所用。东汉密县县令卓茂被刘秀皇封为“德侯”,故级别较一般县署为高。2003年11月西莲池已恢复旧貌,因此成为目前国内唯一保留有莲池的县署。

第二,以新密古城为依托。新密古城始建于隋代,面积约1.5平方公里,是一座具有10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除了县署建筑群,城隍庙、法海寺、文庙、书院、街道、民居、店铺、庙宇等建筑仍然保存完好,古城格局依旧,是中国目前保存完整的古城之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传承弘扬河南衙署法律文化,重在助推河南法治政府建设。研究以河南为代表的中国传统衙署法律文化最深刻的现实意义在于,推动传统社会中统揽司法的“全能衙署”到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下“法治政府”的实质性转变,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作为全国范围内传统衙署法律文化资源丰富厚重的大省,河南必须而且能够以法治政府建设的扎实成效,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让中原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更加出彩。(本文选自《河南法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