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2024年7期
“根在河洛”与河南法律文化的广泛影响(上)

“根在河洛”与河南法律文化的广泛影响(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8-29 浏览:1239 次

中原地区是华夏文明的摇篮和发祥地,而河洛地区位于中原腹心,长期作为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由此形成的河洛文化则成为中原文化的核心,也是传统文化的精华和主流。频繁的移出、移入中原,又为河洛文化、中原文化及其法律文化的传播创造了条件,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历代王朝的中原移民法律与政策

先秦时期,在中原大地上已在不断上演多民族融合与迁徙的大剧,自秦以降,历代王朝对于移民均有法律政策规定。

秦汉魏晋时期中原移民法律与政策

秦汉至魏晋是我国大一统国家形成发展及民族大融合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中原人迁徙原因包括战争、疾疫、充实关中、修建陵墓,也包括部分河南籍官吏的任职、贬谪等。除始皇二十六年出于稳固秦朝统治地位而迁徙豪富充实关中外,其余数次迁徙对象多是刑徒或社会地位低贱者,具有变相惩罚意味,因此在这种迁徙政策中很难会涉及对迁徙者权益的考量。

正史对两汉移民政策也有记载。据《汉书》记载,汉初,刘敬被派往与匈奴和亲,回来后谏称高祖虽然都关中,但百姓较少。北面离胡寇近,东面有六国强族,一旦有变故,局势将对高祖非常不利。刘敬进而向高祖献计“臣愿陛下徙齐诸田,楚昭、屈、景,燕、赵、韩、魏后,及豪杰名家,且实关中”。高祖采纳了刘敬的建议,“乃使刘敬徙所言关中十余万口”。在被迁徙的六国中,韩、魏都城都在河南,可知迁徙至关中的10余万人中定有相当一部分河南人。只是历史久远,是否有具体迁徙政策今不可考。总之,这是西汉第一次大规模移民,既加强了中央政权的统治基础和经济实力,也防范和削弱了关东地方势力和诸侯王国,对关中的恢复和发展影响很大。高祖十二年(前195),刘邦下诏大封天下贤士功臣,其中规定:“吏二千石,徙之长安,受小第室。”可见,优惠政策比较明确。此外,西汉统治者还经常采用建陵设县的办法安置关东移民,在元帝之前的诸帝基本刚即位就会修筑陵墓,并在陵旁设邑,皇帝厝葬后,陵邑随即成为陵县,具体政策今亦不可考。

当然,因战乱而迁徙者也非常多。东汉末,董卓为躲避讨伐军,挟持汉献帝西迁长安,并“尽徙洛阳人数百万口于长安”,在其步骑驱赶催促之下,百姓利益根本无从保障。

魏晋南北朝是我国民族南北大迁徙和大融合的时代,中原人既有南迁也有北迁,还有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情况。考诸历史,这一时期的移民法律政策总体上要比秦汉时期较为明晰。西晋末年“永嘉之乱”后,受战争的破坏,中原的士家大族及平民百姓都被迫迁徙,为安置南迁的移民,东晋政府在长江一带设置了不少侨州、侨郡、侨县,如南徐州、南豫州、雍州、泰州等,并且任用北方人为官吏。

少数民族对北迁的中原人也比较重视。前秦统治者苻坚、后秦统治者姚兴都迁徙过河南人至关中。西晋初年,鲜卑族慕容部兴起,慕容廆移居大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教百姓农桑,法制仿效晋朝。

这一时期少数民族迁入中原后,在政治、文化、社会习俗等方面实行汉化政策,促使北魏政权进一步封建化,也巩固了自己的统治,同时也促进了鲜卑族与汉族的融合。

唐朝中原移民的法律与政策

武则天执政时期,为充实神都洛阳,考虑到同(今陕西大荔)、太(今陕西华县)等州地狭人众,于是下诏令对其中愿意迁往洛阳的百姓给予优惠政策,包括蠲免三年赋税,允许带家属,并有官员率领。临近河流处,官府还提供船只,到洛阳后派人进行安置。其他各州流亡者也可在洛阳及其附近郊县居住,免一年赋税。史载天授二年(691),“秋,七月,徙关内户数十万以实洛阳”。数十万户当是大规模的迁徙,由所引诏令来看,武则天对迁徙的百姓还是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五代时期战乱不断,军阀为控制人口、补充兵源,经常会迁徙百姓。如后晋灭亡时,出帝石重贵及后妃、大臣被俘,押解北上,最后辗转至建州(今辽宁朝阳市西南黄河滩咯喇城)。契丹人分给他们寨地50余顷,让他们自食其力。随行千余人中除小部分逃回中原外,大部分都成了北方人。此外中原人在外境建立独立政权,在这一过程中有部分中原人跟随进入湖北、湖南、四川等地。其中王潮、王审邽、王审知建立的闽政权中移民规模最大。随“三王”入闽的5000名将校绝大部分是中原人。光启二年(886),福建观察使陈岩上表推荐王潮为泉州刺史,并得到朝廷批准。王潮去世后,其弟王审知接替,唐朝末年,任福建观察使,封琅琊郡王。后梁建国,朱温封王审知为闽王。王潮、王审知保境安民,为福建的开发作出巨大贡献。

宋元明清中原移民的法律与政策

宋元明清时代几近千年,中国古代政治法律制度逐渐收紧,但政治法律却在内部又不断调整,移民法律政策也有了较大发展。

宋太祖赵匡胤攻打北汉时,出于军事策略,“迁太原民万余户于山东、河南”。宋太宗灭北汉当年,迁徙僧人、道士、官吏及家产丰厚的农户到西京(今河南洛阳)。史载:“优赏归顺将校,尽括僧道隶西京寺观,官吏及高赀户授田河南。”这种迁民活动一直持续到太平兴国五年(980)。这时的迁徙政策明确了授田和官职奖励。又雍熙三年(986),宋太宗派枢密院都承旨杨惟一等赴并(今山西太原)、代(今山西代县)等州,迁徙投降百姓至河南府许、汝等州,共8236户、78262口人。如此大规模迁徙,实质是以授土授田为基础,因为当时北汉离契丹近,为防止出现第二个北汉,则需要通过优惠的移民政策,使反叛者无法再招募士兵。同时,五代时河南受战乱之苦最严重,人口稀少,荒地甚多,为较为有利的迁徙制度创造了良好环境。

北宋灭亡后,中原地区沦入金人手中,金人掳掠大批金银财宝后开始撤军,同时把在中原掠得的汉人强行迁往漠北。

宋高宗抵御不住金军南下,京师官员、地方缙绅以及大量百姓都跟随向南迁移。对于不断南迁的臣民,建炎三年(1129),宋高宗下诏,命“有司具舟常(今江苏常州)、润(今江苏镇江),迎济衣冠、军民家属。”高宗还下令出米十万斛,在杭(今浙江杭州)、秀(今浙江嘉兴)、常、湖(今浙江湖州)诸州及平江府(今江苏苏州)等地减价出售,以赈济东北流离失所的人。后因战事紧急,高宗让隆祐太后率领宗室迎奉神主进入江表,并令“官吏家属南去者,有司毋禁”。可见高宗对逃亡江南的中原人采取了宽厚的政策。而中原士民大批南下,也促进了南北方的文化交流。

元代中原移民的特色是大量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如党项族、西夏被蒙古人灭亡后,有些党项人在元朝做官,之后定居中原。维吾尔族也是元代初年因居官而定居中原。还有因屯田、战乱或自由迁移而进入中原的回回人,即后来的回族。蒙古族作为元代的统治民族,他们进入中原大概有四种情况:第一,戍守。元朝疆域广袤,中原处于天下腹心,统治者用蒙古军镇守中原地区,从而使大批蒙古人迁入并定居中原。第二,屯田。全国统一后,忽必烈令蒙古军屯田河洛、山东天下腹心之地。世祖末年,元朝统治者在全国普遍设立“社”的组织,命令各地蒙古、探马赤军人一体入社,依例劝课。第三,因在中原做官而定居在中原。第四,元末战争中因被击溃而无家可归的蒙古族士兵,混迹居于汉人之中。最后在蒙古人灭金、宋的过程中,中原屡受兵扰,迁出、迁入的汉人也很多。总体来看大批蒙古族人迁移至中原的政治、军事目的性强。

元代末年河南因频繁的战乱、自然灾害,五谷不登,民不聊生,很多百姓逃亡。朱元璋登基后也意识到河南地多丁少的问题,恢复河南经济成为统治者关切的重要问题。洪武二十一年(1388),户部郎中刘九皋向朝廷建议将山东、山西人口繁多地区的百姓迁入河北等地广人少之处,使狭乡、宽乡之地各得其所。朱元璋最后下诏迁山西之民入河南、河北、山东,其中河南最多。免赋役三年,并给钱财置办农具,是比较优厚的政策。

清代政府没有组织大规模移民进入河南,但有清一代,也一直有汉族、少数民族迁入,汉族迁入中原有逃难、经商、居官等原因,此外还有清政府招徕百姓入豫屯田垦荒的情况。为了保证赋税收入,维系统治阶级机构的正常运转以及社会秩序的稳定,清朝统治者千方百计召集流民,开垦荒地。如顺治六年(1649)清廷颁布垦荒令,“令地方官府将各地逃民、移民组织起来,不论原籍、别籍,一律入保甲,组织他们开垦荒地,永为己业。于是外来移民皆落户入籍,其后裔遍布商城县境。”移民人口不够时,清政府便抽调士兵来河南屯垦,如宜阳县、鄢陵县、鲁山县等都有闽籍官兵迁入屯田定居。

清朝时迁入河南的少数民族有满族、邓州高山族等。其中满族作为统治民族,主要因驻军、居官,以及因自然灾害逃荒逃难迁入河南。

纵观中国古代历代王朝的中原移民法律与政策,有出于帝王私欲滥用民力者;有出于政治目的者;有出于军事目的者;金代则带有掳掠性质;还有出于经济目的,即招民到宽乡开发地力;也有百姓因战乱、自然灾害迁移,而统治者给予相应安置政策者。总体上看古代移民的法律政策更多是为统治者利益制定的,纯粹为百姓利益而组织移民并制定法律政策的情况很少。(本文选自《河南法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