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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
人民法庭助力基层治理的着力点

人民法庭助力基层治理的着力点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11-22 浏览:1346 次

/王运慧

人民法庭如何读懂基层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关切和期待、补齐自身短板、找准着力点,是下一步有效参与基层治理、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前提。

当今社会正处于战略机遇期、变革发展期,基层治理存在矛盾类型多元化、纠纷主体复杂化、内在诉求个性化等时代特征,对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新的挑战。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身处司法为民的最前沿,在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中具有天然优势。面对经济社会日新月异发展给基层治理带来的巨大挑战,人民法庭如何读懂基层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关切和期待、补齐自身短板、找准着力点,是下一步有效参与基层治理、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前提。

一、读懂基层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核心职能是立足基层代表国家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人民法庭每天的工作就是依法审理涉及基层群众“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民生案件,为老百姓化解急难愁盼的矛盾和问题,因此,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受大都直接来源于人民法庭,人民法庭也最能感知基层群众对司法的关切和期待。设身处地领悟这些关切和期待,人民法庭“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就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是读懂基层群众最在乎的是“平安和谐”。尤其在乡村,我们随处看到家家户户门匾上写的最多的就是“家和万事兴”,乡里乡亲最在乎的就是“家丑不外扬”,老百姓家里一旦遇到矛盾纠纷,首先想到如何尽快化解,让生活重归平静。因此,人民法庭把握住群众这一心理,无论是赡养纠纷还是交通事故,亦或是离婚案件,法官们根据自己的经验采取最适合的诉前调解方式,需要时邀请德高望重的“乡贤”或者远近闻名的人大代表出面调解,让纠纷化于无形,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 大事不出镇”,了却群众“心病”的同时也推动基层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

二是读懂基层群众最需要的是“依法致富”。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方略,决定了共同富裕的过程必须是依法致富的过程。基层群众“依法致富”是安居乐业的物质基础,更是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保障。针对这一点,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因地制宜结合服务对象、案件特点、辖区特色等实际情况提供精准服务,大力惩治违法犯罪的同时引导全民信法守法,着力优化依法致富的社会环境。如河南卢氏五里川人民法庭根据辖区以烟叶种植、果品生产为支柱产业的实际情况,在辖区合作社、涉农企业、种植基地等设立“签约法官”,为农户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针对辖区近一半面积为金矿区,五里川人民法庭充分运用巡回审判和司法建议两种手段,多元联动、及时处置因过度开采、违规生产和环境污染引发的各类民事赔偿,保护自然环境的同时也优化了营商环境。

三是读懂基层群众最盼望的是“公平公正”。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也是基层群众对法治最基本的期待。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有时候对利益的救济还在其次,更重要的是要讨一个说法,让法律和法官给自己撑腰。因此,人民法庭对待每一个案件,既要查清事实、明辨是非,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赢得当事人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和信任,不仅要让当事人感受到打官司比以前更加便捷,更要让他们感受到案件从实质到程序的公平与公正;不仅要让守法者更加理直气壮,更要让违法者对法律心生敬畏。

二、补齐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短板和不足

近年来,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基层自治,在优化布局、加强队伍、 提升质效等方面成绩斐然,但与基层治理现代化对人民法庭提出的新要求相比,尤其与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新期待相比,还有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方面是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有待完善。在基层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相辅相成。目前,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系统性顶层制度设计仍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治理能力和治理效果的提升。由于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主体地位并不明确,人民法庭的治理权力、责任配置、权力范围等也都没有明确的制度界定,这必然导致人民法庭在与其他社会治理主体协调互动中出现掣或推诿。譬如在一些综合性社会治理活动中,有一些职能部门迫于信访压力,将本属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务推向法院,法院的无力推脱必定加剧人民法庭“案多人少”“案多人弱” 的工作负担。此外,我国现行的对人民法庭治理职能等相关事项的规范性文件均未对人民法庭参与乡村治理、对接群众进行法律服务等方式方法进行规定,人民法庭如何与其他职能部门进行联动也无任何制度支撑。在各地司法实践中,虽然有的地方探索出具有可行性和可复制性的工作方法,但是由于缺少制度基础与规则指导,并不能进行有效推广。

另一方面是法庭压力过重导致司法服务效用递减。近年来,人民法庭案件数量不断攀升,而法庭人员却配置有限。调研中发现大多数人民法庭配置法官较少,而且每个案件从诉前调解、立案、保全、送达应诉手续等均要求一站式服务,因此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大都身兼数职。还要应对案件审理以外的各种安排,如各种文件、数据等材料的报送,各类紧急案例、调研报告等撰写及其他事务性工作。再加上全年度审判执行质效的各种考核,使得人民法庭很少再有余力开展社会治理创新、提升司法服务效能等。

三、人民法庭助力基层治理的着力点

人民法庭是履行司法职能、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前沿阵地,在保障基层群众安居乐业、追求美好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新时代人民法庭肩负着新使命和新期待,只有找准助力基层治理的着力点,才能满足基层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实现新发展和新跨越。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筑牢人民法庭现代化的制度基础。

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是服务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其中制度的现代化是前提和保障。制度建设必须贯穿人民法庭工作的全流程,大到顶层设计、布局规划、职能定位、工作模式,小到职责分工、考核机制、培训学习、安全保障等,都需要纳入规范化的制度体系。制度的现代化不是盲目追求一致性,而是为了强调和凸显事前预判和事后监督,以此促进人民法庭现代化与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衔接。以考核机制为例,必须要建立符合人民法庭工作特点、 区分人员岗位特点的考核机制, 将法庭参与基层治理、服务中心工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巡回审判等工作运用科学指标予以量化,适当增加诉源治理、诉前调解等考核权重, 激发法庭在参与基层治理中实质化解纠纷的效果。

二是转变传统运行模式,打造特色化和专业化人民法庭。

人民法庭的传统运行模式具有明显的“同质化”现象,工作人员负担过重,不利于因地制宜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根据各个法庭地理位置、辖区资源特色等,有针对性的成立专业化审判团队,将常规的辅助性事项从专业化法庭的工作事务中剥离,交由其它相应的辅助团队办理。这样可以减轻法庭工作人员疲于应付日常琐碎业务的压力,提高案件审理质效。如河南西峡五里桥法庭创新凝练出“西语和风”家少审判品牌,以“细分服务、法语绵长、联动和合、助力家风”理念推动家事审判工作,在当地收获良好口碑,极大提升法庭公信力的同时,也为促进矛盾化解、助力基层治理做出贡献。叶县人民法院三常路人民法庭积极探索“党建+红色文化+法治服务”新模式,充分利用辖区红色资源,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加强法庭文化建设,引导干警从灌输式的教育变成自主的文化自觉;开展以案说法,讲好红色故事,不定期开展以辖区革命故事、典型案例等为内容的宣讲,打造“大法庭小法院”,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凸显特色化的同时,专业化水平得到极大提升。

三是以需求为导向,加强法庭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培养。

无论是基层治理现代化还是人民法庭的现代化,其中人的现代化是关键因素。人民法庭一方面要不断优化硬件环境,完善人民法庭附属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推进“互联网+” 人民法庭建设, 推动法庭案件信息查询、 文书查询以及科技法庭现代化, 常态化开展跨域立案、 跨域审理、网上开庭等工作, 持续推动人民法庭标准化、 实质化、 规范化、 精细化运行。另一一方面,要以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更加重视人民法庭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与综合素质的培训与考核,多为他们创造培训机会、多鼓励参加学术讲座和经验交流,提高理论视野和办案技能的同时提升数字化运用水平,进而从整体上提升诉讼服务品质,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让越来越多的基层群众感受到触手可及的公平和正义。

[作者为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本文系“2024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基本科研费重大项目‘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的河南实践研究’(24E004)”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