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是国家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主体,同时肩负着普法的重要职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进一步做好国家机关普法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就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出具体要求。
那么《意见》里面都有什么干货呢?
小编都为你整理好了,
快来看看吧!
“谁执法谁普法”基本原则是啥?
——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
——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
——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
“谁执法谁普法”具体有什么要求呢?
1、建立普法责任制。
国家机关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明确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3、切实做好本系统普法。
健全完善国家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
4、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
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起草制定过程中,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出台后,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布或在公共场所陈列,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5、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
执法司法机关在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要加强对当事人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
6、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法官、检察官在司法办案过程中要落实好以案释法制度,利用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及时解疑释惑。
7、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
在巩固国家机关橱窗、板报等基础宣传阵地的同时,积极探索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型载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注重依托政府网站、专业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
落实、执行不力可是有处罚的!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各级国家机关要把建立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普法工作开展创造条件。要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国家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上级国家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意见》指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工作的指导检查,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部门普法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普法责任制的落实。要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对照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责任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普法工作目标未完成的部门,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