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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衡法律与道德风险

权衡法律与道德风险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 2021-01-29 浏览:4778 次

关于自助购领域多次盗窃犯罪问题的治理,北京市基层检察机关贯彻“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同时针对超市自助购物暴露出来的问题,主动作为,提出检察建议,值得肯定。在此,我有如下三点看法:

首先,商业领域,任何一个经营模式都不能过多地去考验人性,把他人的道德高尚作为经营模式的营利基础,法律风险是很大的,自助购领域发生的一系列盗窃案件反映了这一点。对此,检察机关向经营方提出检察建议,告知其经营模式上的道德和法律风险,是十分必要的。自助购是一种新的经营样态。目前,自助购商业模式是不成熟的,这种经营模式将营利基础建立在考验他人人性底线的基础上,是有巨大“道德”风险的。自助购模式需要比较好地平衡法律与道德的两难。

其次,与自助购模式不同,传统超市经营模式相对成熟,盗窃案件基本上没有和解的基础。盗窃案件的财产赔偿只能是一比一,即恢复均衡,盗窃分子偷了多少就退赔多少。只有在消费领域,由于消费者是弱者,受到商家欺诈的,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在药品、食品特殊领域甚至可以是一赔十。实践中,自助购商家要求盗窃行为人数倍、数十倍的赔偿,却拒绝与犯罪嫌疑人和解,这种做法是违反公平正义这一法理的。对于自助购超市、传统超市发生的盗窃案,动不动提出数倍、数十倍甚至数百倍的“和解”赔偿要求,需要高度警惕,需要多方反思。

再次,相对来说,盗窃自助购超市六七次以上、金额1000元以上的始考虑追究刑事责任,在司法政策把握的尺度上是比较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