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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举办专题座谈会

洛阳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举办专题座谈会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4-26 浏览:6031 次

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4月22日,洛阳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与市人民检察院共同举办“知识产权与民营企业保护”座谈会,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创新,优化洛阳市营商环境。洛阳市法学研究会、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以及优秀企业家代表、律师和高校专家学者等20余名同志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由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彦立主持,他首先介绍了发起此次座谈会的重要意义,从知识产权最新法规、政策和企业合规两方面指出当前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高度重视,并表示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作为社会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职能组织各方主体多进行分享交流,以开放促发展。

市检察院卢艳玲对近2年办理的知识产权案件的具体情况向与会代表进行介绍,表示疫情期间假冒注册商标和假冒伪劣产品类犯罪比较多,并就2020年办案经验及亮点与各方进行交流,希望通过各方沟通,能够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对检察院的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随后,大家在热烈的气氛中进行深入讨论,探讨分析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成效、问题、建议和策略。研究会邓玉中律师针对目前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提出详细对策:市场监管部门应多措并举,强化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强化非诉纠纷解决、提升知识产权业务能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通过专家研究,出台知识产权保护手册、操作指南等,指导企业在具体的运营过程中可以有效的实施;检察机关立足办案,突出重点,加大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法律监督,强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法律监督,稳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的公益诉讼。

刘夏怡表示,企业对于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体系、相关侵权认定标准等都不是很了解,缺乏专业的技术人才,缺乏原创性,对知识产权的优惠政策不清楚;市场上存在知识产权律师的市场服务与企业的需求错位、断层的现象。针对这些问题刘夏怡提出“五个多”建议,各方主体多联动、多办活动、多宣传、多建平台、多学习。王自刚指出,目前企业作为主体在案件中举证方面遇到的相关问题,如举证属于商业秘密的认识及能力欠缺,内部管理制度未实际发挥作用,处于“沉睡”状态,使自己不能有效举证;由于大部分企业引进国外的技术,一般都是不加改动或者改进一点点,导致缺乏相应的证据证实自己对涉案的专利技术或商业秘密具有“原创性”;对于“解触”的实质性认定和“高度相似性”的认定也存在举证不能的情况。他表示对于前几个方面的举证要求可以高一些,但对于“侵权赔偿数额”的举证要求可以低一点,有利于降低企业维权难度。

市公安局张光明介绍了2020年公安机关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侦查工作中的成果以及办理案件的具体类型、涉案罪名、涉案数额等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殷萍对涉及知识产权的专利、商标、著作权案件管辖法院向大家进行了说明,表示法院一直致力于知识产权的宣传,在公众号、抖音等平台上发布的有普法短视频,通俗易懂,未来还会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保护企业知识产权。

张晓龙从目前学校的学院、学科设置指出高校对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重视,并表示会进一步加大对外交流的力度,愿意与公检法进行实务合作,致力于知识产权的教研工作。民营企业家代表黄高飞表示自己在企业经营中对知识产权非常重视,也指出两方面的现实状况或困境,对于行业来讲,整个行业大部分的企业缺乏对知识产权的了解,即便同行业竞争者出现对自己的侵权,维权难度也较大,费用较高,一旦涉及国企侵权,维权周期长;对于企业核心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离职后泄露商业秘密而出现的侵权情况,取证难、举证难。

市场监督管理局任超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职能进行介绍,并表示目前党委和政府对知识产权的工作十分重视,作为政府组织,可以给民营企业提供帮助,希望大家结合自己的工作能够对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更多实际可行的宝贵意见。

最后,市人民检察院秦波军总结发言,对与会各位代表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表示感谢,表示大家的沟通交流不仅可以拓宽思路,也更有利于检察工作做得更好。下一步,检察院与有关单位会积极地组织活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