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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满仓在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刘满仓在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5-03-31 浏览:14421 次

在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刘 满 仓


(2015年3月26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中国法学会的亲切关怀下,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这次大会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是一次民主团结、求真务实的大会,是一次凝聚力量、催人奋进的大会。来自全省法学界、法律界的300多名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审议并通过了省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省法学会理事会和领导机构,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这次大会是我省法学会发展的一个新起点,必将进一步推动我省法学研究事业繁荣发展,必将进一步激励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以更加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谱写无愧于时代的新篇章。


这次大会的召开,得到了中国法学会的大力支持,王乐泉会长会前专门听取会议筹备情况汇报,给予及时有力的指导,又专程来豫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会前省委书记郭庚茂专门听取法学会换届筹备情况汇报,作出重要指示,今天郭庚茂书记又在百忙中出席会议,邓凯副书记向大会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提出了殷切期望。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同志以及省直政法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到会祝贺。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我省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事业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对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亲切关怀,使我们深受鼓舞,倍感振奋。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王乐泉会长和邓凯副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在以新民同志为会长的第六届理事会的直接带领下,省法学会及所属各研究会、各省辖市法学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团结协调联络服务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在组织推动法学研究、参与法制宣传、拓展对外法学交流、加强法学会组织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法学会的影响力、凝聚力不断增强,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奠定了较好的基础。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中国法学会有力指导的结果,也是各研究会、各省辖市法学会以及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向各研究会、各省辖市法学会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这次省法学会换届,按照规定,由于年龄原因,李新民、郭俊峰等老同志不再担任新一届法学会领导职务,他们都表现出了高风亮节。多年来,他们为推进省法学会事业的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和汗水,作出了重要贡献,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他们今后继续关心支持省法学会的工作。


这次大会通过的省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全面总结了省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提出了省法学会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明确了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法学会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这次大会,选举产生了省法学会新一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大家选举我担任省法学会会长并选举李承先、黄建中等16位同志为副会长。这是大家对我们的信任,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一定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大家的重托,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和昂扬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恪尽职守、勤勉工作,组织和引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积极服务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和全省政法工作,努力推动法学会事业的繁荣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做出新贡献。


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司法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法治建设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许多新任务、新要求,从理论上丰富和发展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推向了新的发展阶段。刚刚闭幕的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当前,全省上下正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让中原更加出彩而努力奋斗。这些都赋予了我们新的历史使命,为新形势下继续推进我省法学研究指明了方向,为各级法学会发挥更大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和重要机遇。


借此机会,我就新一届省法学会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广大会员作为社会主义中国的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统一全省法学界、法律界的思想和行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把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置于党和政府全局工作中来谋划。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地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坚定不移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二、主动服务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全省政法工作重点,团结和带领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强对重大理论、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努力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加强对我省三大国家战略实施中带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法学理论、法律实践问题的研究,为三大国家战略实施建言献策,积极服务“四个河南”建设。研究如何化解社会矛盾、打击预防犯罪、推进平安建设、处置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等,促进平安河南建设。要研究如何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促进河南法治建设。以自身扎实积极的工作,努力取得更多、更好、更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争取更多的成果进入决策,当好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的参谋助手,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积极参与法律实践。实践是理论的来源,也是理论研究的根本目的。中国的法治实践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指导,法学的繁荣发展离不开丰富的法治实践。法学研究必须与法律实践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实现自身价值。融入实践是法律学科的内在要求,服务实践是法学、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组织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熟悉世情国情,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参与立法调研,积极服务司法实践,积极监督执法工作,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促进河南法治建设,扎实推进河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四、着力服务广大会员。会员是法学会开展工作的基础和对象。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发展会员工作,特别是把那些有一定研究能力、热心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的人吸收到会员队伍中来,不断壮大会员队伍,扩大省法学会在全省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基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会员服务工作,采取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效的措施、更大的工作力度,为会员开展法学研究、参与法学交流、扩大法律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等搭建平台,为会员全方位参与法学会工作提供尽可能多的便利条件和绿色通道,调动广大会员参与法学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周密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真诚关心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尽可能地为会员的进步和发展提供服务,不断增强法学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使各级法学会真正成为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


五、切实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省法学会工作体制和机制创新,完善规章制度。深入推进省辖市法学会建设,配齐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工作。积极稳妥地推动县级法学会建设,努力实现县级法学会建设的新突破。根据我省法学研究力量的现状和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适时成立新的学科研究会,不断健全研究会组织体系。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组织优秀法学成果、优秀法学人才、优秀法律实践人才评选。积极探索建立区别于党政机关,符合法学会人民团体组织特点,体现法学专业特色,适应法治建设需要,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积极发挥各位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的作用,加强法学会与其所在单位的联系,为法学会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不断加强省法学会机关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型机关,省法学会机关要为全省各级法学会做出表率。各级法学会要努力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有所作为,建功立业。真正实现换届换出新精神、新团结、新干劲、新形象。


各位代表、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学会工作,意义深远、使命光荣。我相信,有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有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有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有在座同志的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继往开来,精诚合作,我省法学会事业一定能够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