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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连续加班后早产 如何留证据才能维权?

孕妇连续加班后早产 如何留证据才能维权?

来源:中国普法 发布时间: 2017-07-12 浏览:13739 次
孕妇肖潇(化名)早产了。孩子因早产,出生后不久被诊断为伴有肺炎、肝炎、颅内出血、新生儿贫血等多种疾病。肖潇和家人都认为早产和她怀孕期间被迫加班有关,于是将肖潇供职的单位——某投资管理公司告上法庭。单位能要求孕妇职员加班吗?孕妇被要求超时加班,如何取证维护自己权益呢?近日,该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结案,记者随后采访了主审此案的法官和相关专业的律师为人们解读若孕妇被迫加班应如何维权。
孕妇早产 认为单位“为难”所致
2014年4月10日,肖潇入职一家投资管理公司,双方签订二年期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14年4月10日至2016年4月10日。2015年年初,31岁的肖潇确认怀孕了,她及时地告知了单位。肖潇说,2015年6月底,公司财务总监兼管人力资源工作的杨某某曾两次找她谈话,意图迫使她离职,但双方未就经济补偿达成一致。而后,公司财务总监表示,她可以继续工作。肖潇认为,之后公司有意安排她加班,而且是刻意地连续安排。
当年的7月17日凌晨1点,原本预产期在9月的肖潇突然感到剧痛,家人紧急叫来救护车,将肖潇送到医院,当晚肖潇产下一子,只有28周。孩子一出生就被送到某儿童医院进行治疗,10月20日才出院。据了解,孩子出生后伴有肺炎、肝炎、呼吸窘迫综合征、动脉导管未关闭,颅内出血、早产儿晚发型感染、新生儿贫血等多种疾病。
肖潇认为,孩子早产与单位有意“为难”她有关,于是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朝阳仲裁委)申请仲裁。2016年8月17日,朝阳仲裁委作出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肖潇不服仲裁,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损害赔偿金6万余元。
滴滴打车和微信能否证明加班
为证明自己的主张,肖潇向法院提交了一些微信对话的截图,还有加班后打车回家的滴滴打车记录。肖潇认为以上证据能证明自己在怀孕6、7个月的时候被要求超时加班。
该案的代理律师付迎涛表示,“因为公司曾经要求她离职,但是双方就经济补偿标准没有达成一致,孕妇没有离开工作岗位,继续上班。但那时上级对她存在情绪,所以工作安排上不考虑她的身体状况。工作量和工作要求都不合理。到了7月中旬,因公司业务的需要,孕妇要承担的工作量很大。有些工作其主管明确表示第二天就要,她必须当天晚上干完。在她早产前三天,她一直在连续加班。一直到第三天加班后回家。没想到当天夜里,她就突然早产,孩子是分娩在家里的,被急救车送到医院才剪开脐带。”付迎涛律师表示,肖潇当时出具的聊天记录是她和家人之间的对话,上面提到了她要加班和必须加班的理由。滴滴打车的记录也显示在单位门口接上了她。但一审法院认为,以上证据都不能证明肖潇确实存在加班的事实,也不能证明单位对她的要求与她早产有因果关系,因此驳回了肖潇的诉求。
对此,付迎涛律师表示,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有规章制度,比如申报加班必须要领导审批,但是劳动者常常处于弱势地位,为完成工作任务加班却不能获得加班待遇的情况比比皆是。“员工拿着加班单据,追着领导要签字,不签字就不加班,这样不现实。而且,领导要求加班,也不会直接留下证据,一般是口头的,或者隐晦地表达‘你今天辛苦一下’。而这些言语都很难作为呈堂证供。”
肖潇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期间,在法院的主持下,肖潇最终与公司达成和解,公司支付肖潇5000元钱,双方就此案再无其它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