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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假离婚买房 丈夫意外去世妻子被判无权继承

夫妻假离婚买房 丈夫意外去世妻子被判无权继承

来源:中国台州网 发布时间: 2017-08-03 浏览:13538 次

"房产销售都婉转地劝我和老公假离婚。身边的朋友都直接劝我们去假离婚,复婚领个结婚证很方便。"昨天,读者陈女士打进热线咨询,"假离婚"买房真的方便、安全又经济吗?

记者从宁波市天一公证处了解到,不少当事人为了买房、择校以及政策外生育等原因"假离婚",抱着侥幸心理以为钻了空子,到头来经济损失巨大甚至人财两空的不在少数。

"假离婚"买房,丈夫意外去世妻子无继承权

陈女士和先生在宁波市区已经有两套房子,最近想在鄞州中心区投资一套房产。近期看了4个楼盘,都在限购范围内,根据政策,夫妻俩不能再购买了。

看房的时候,跟房产销售提到了我们不符合政策。销售们都含蓄婉转地建议,"可以考虑假离婚。把家里的房子放到一个人名下,另一个名下没房的人再来买房。买完再复婚。"陈女士说,她有朋友这么操作过,成功买了房。

昨天,记者接了3个"限购圈"内楼盘的推销电话。当

记者问电话那头的推销员:"家里已经有两套房子,不符合限购政策怎么办?"对方无一例外地建议:可以假离婚啊!

有个销售员说:"现在的房产可以先给一方,夫妻俩离婚后,买好房子,马上复婚。除了你们两个,谁都不知道曾经假离婚过。"

事情真这么简单?

周爽(化名)在几个月前也是这么认为的,现在却悔不当初。

周爽和丈夫在宁波经商多年,看着身边的朋友靠投资买房也赚了不少,出于改善居住条件和投资两个目的考虑,决定买套好房子。很快,夫妻俩看中了一套市值500万左右的二手商品房。

没想到,今年4月24日起宁波市正式施行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并同步出台调整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根据该限购政策,周爽夫妇无法购买这套二手房。

怎么办?根据中介的建议,两人爽快地选择了 "假离婚"。两人约定,原有的两套小房子归周爽所有,使丈夫名下没有限购区划内的房产,等买好了房两人再复婚。

"我们两个人感情很好,假离婚就是为了规避政策,根本没有考虑要公平地分财产,匆匆忙忙就签了离婚协议书。"领了离婚证后,两人很快就用共同积蓄买下了看中的房子并登记在丈夫的名下。根据原来的计划,两人应该很快复婚。

但你永远不知道明天与意外哪个先到。周爽的丈夫因遭遇交通事故去世,还没来得及复婚……

前几天,周爽来到了宁波市天一公证处,称自己的丈夫过世了,俩人有一套房产,她要和孩子继承丈夫的该套房产,所以前来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周爽原以为只是简单走个程序。可公证处经过调查后,却告知周爽已经丧失了对这套市值500万房产的继承权。工作人员解释道,这套房产登记在周爽前夫一个人名下,从时间看,是周爽前夫在离婚后取得的房产,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应由其父母、子女继承。周爽作为前妻,没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