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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微信群煽动“罢工”被公司开除 法院判合法

员工微信群煽动“罢工”被公司开除 法院判合法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 2017-08-11 浏览:15726 次
  随着微信的普及,公司同事之间为了方便工作业务上的联系往往会建立各种各样的微信群,但是有的群里时常会听到有员工对公司进行吐槽抱怨,抒发自己的不满甚至煽动群里的其他人与公司作对。
  小编在这里提醒:虽然每个人都有发言权,但是也要分清场合,不然就会像下面这位一样,不仅没能达到目的,还丢了工作。
  案 例 回 顾
  小李是顺丰速运公司的司机,顺丰速运要推行“伙伴计划”,小裴等员工很不满,认为这加强了自己的劳动强度却没有涨工资,怎么办呢?
  要号召大家不能做待宰的羔羊啊,要反抗!在顺丰速运上海公司的司机组成的微信群里,小李多次发表煽动员工组织闹事的言语。
  比如“所以说我们群里的各个兄弟们,先在各个分部自己联系,多多益善,越多越好,先把分部的兄弟们联系起来,到时候我们再搞个大串联”。言语很有号召性和计划性。
  看来,小李等人已经准备好起义了,然而“革命”尚未成功,小李就被单位认为存在违纪行为解除了劳动合同。
  法 院 判 决
  法院认为,公司与小李解除劳动合同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并无不当,无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普 法 时 间
  按照劳动法第25条第二款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小李虽然是在非工作时间,但发表的言论是在包含公司其他员工在内的微信群中,是具有公开性的,已经超出了个人言论自由的范畴,且发表的内容确实具有组织煽动员工聚众闹事的性质,可能会对公司造成严重后果,小李对此应该明知。
  因此,小李的行为违反了劳动者的基本职业道德,以及公司的奖惩规定,公司与小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劳动者以罢工、怠工的形式与用人单位集体协商,要求涨工资和改善待遇的情况,主流观点也是不予支持的。
  因此,发表言论须谨慎,微信工作群并非自家的后花园,逞一时口舌之快,发表不适当言语很容易违反公司的章程,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好好说话,才是解决问题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