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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给律师会员贴上“官派律师 ”“死磕律师”标签

反对给律师会员贴上“官派律师 ”“死磕律师”标签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 2017-08-25 浏览:12935 次
  在8月24日举行的全国律协2017年度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上,全国律协新闻发言人蒋敏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反对给律师会员贴上诸如“官派律师”“死磕律师”的标签,并由此引发律师行业的对立。
  记者:前一段时间,因陈有西律师会见王全璋事件,引发了律师行业关于“官派律师”和“死磕律师”的论战,请问您对此如何评价?
  蒋敏表示,全国律协反对给律师会员贴上诸如“官派律师”“死磕律师”的标签,并由此引发律师行业的对立。全国律协的会员都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执业的律师,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各级律协组织的会员,不存在任何派别之分。每一位律师执行的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都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中的一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33万中国律师都是体制内的律师,根本不存在所谓体制外的律师之说。
   蒋敏指出,每一位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都要尽职尽责,在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之内,就事实、证据、程序等方面穷尽一切合法的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同时,律师要严格依法执业,严格遵守行业规范,恪守法律底线和职业道德底线,严禁采取非法手段炒作案件、扰乱正常的司法秩序。
  全国律协就翟杨之争发声:律师之间应理性地表达不同意见
  记者:前段时间,律师行业发生了邱兴隆与喻国强就对方涉嫌诽谤罪提起自诉和反诉案、杨金柱与翟建就对方涉嫌诽谤罪提起自诉和反诉案等两个案件,对于律师会员之间的这种矛盾公开化并对簿公堂,您对此如何评价?
  蒋敏表示,全国律协已经通过公开渠道注意到这两起事件。
  首先,全国律协支持法院的审判活动,也提请相关律师会员充分尊重和依法履行法院将来的生效判决;
  其次,全国律协对相关律师的行为表示遗憾。律师会员对一些事件的看法存在不同意见,是正常现象。全国律协倡导律师会员之间通过正当的渠道、理性地表达不同意见,而不应当通过网络炒作使矛盾公开化和激化。这种争论和炒作损害了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给律师行业造成了负面影响;
  第三,全国律协希望律师会员通过各自所在的律师协会协商解决相互之间的矛盾,将其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维护律师会员之间的团结协作,维护律师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全国律协:支持杭州律协对吴有水律师的处分决定
  记者:近日,杭州市律师协会对吴有水律师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损害律师形象的行为做出处分决定,请问您对此如何评价?您认为律师在言论方面的边界在哪里?
  蒋敏表示,全国律协已经通过相关渠道了解到此事。全国律协支持杭州律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对违规律师会员做出相应的处分,同时,全国律协也将敦促地方律师协会充分保障违规律师会员应有的合法权益。
   蒋敏指出,律师制度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律师行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由于律师执业活动的特殊性,律师行业的自律标准和要求应当高于社会普通水平。不论是在执业活动中,还是在社会生活中,律师都应当对自己的言行提出更高的要求,都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全国律协制订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对司法机关和司法活动采取谨慎评论的态度;对相关机构有意见时,也应通过正常渠道提出,而不应采取非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时刻向社会展示律师工作的客观、严谨、理性的行业风范。
   蒋敏还表示,纵观世界各国,律师职业伦理普遍标准高、执业纪律严,律师执业行为是否规范不仅影响律师职业的整体形象,而且影响公众对法治的信仰。对于律师会员的违规行为,作为行业自律组织的律师协会有权根据相关行业规则对其进行行业惩戒。全国律协以及地方律协将依托“两个中心”,坚持“举旗”与“亮剑”并重,在旗帜鲜明地维护律师合法执业权益的同时,也坚定不移地加强律师惩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