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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试点工作经验之二十二:汝州市完善自身建设工作

全省试点工作经验之二十二:汝州市完善自身建设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9-11 浏览:12428 次

汝州市法学会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阵地、有制度、有经费、有活动、有作用”的要求,着力打造“三个支撑”、“建立三项机制”,在完善自身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尝试。

一、打造三个支撑,奠定工作基础

汝州市法学会着力从人员、制度、资金三个方面下功夫,打造支撑,落实保障,夯实根基,促进工作开展。

(一)打造人员支撑,解决人从何来问题。在配备法学会工作人员时,市委政法委优先将能担当、善协调、懂业务的优秀人员筛选进入法学会工作。市法学会成立时,通过规定程序从政法委机关中公开选任秘书长,从政法委机关中筛选1名熟悉法律知识的工作人员;在市四大机关统一遴选工作人员中,优先筛选了1名法律专业本科生。目前,汝州法学会共有正式工作人员3名,使法学会有人干事,解决了人从何处来的问题。

(二)建立制度支撑,解决人干何事问题。汝州市法学会成立以后,立即组织人员到工作先进、成效显著的县市考察学习,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汝州市法学会职责》《汝州市法学会管理办法》《汝州市法学会“法学理论研讨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了法学会的职责定位、工作任务、目标方向等,促进法学会工作提质增效,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汝州特色的法学会发展路子。

(三)落实资金支撑,解决钱从何来问题。市财政将法学会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设独立帐户,每年安排预算资金15万元,解决了经费来源,同时采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会费收缴、赞助等方式筹集资金,使法学会有钱干事,为正常开展工作奠定经济基础。

二、建立三个机制,做到有序运行

(一)建立定期汇报讲评机制。市法学会每月向会长汇报一次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会长办公会,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议。在每月初的四大班子联席会议上,市法学会会长汇报上月开展的主要工作、存在问题和本月主要打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一对一讲评,协调解决问题、安排部署推进重点工作。

(二)建立法学理论研讨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法学理论研讨会”,从法理角度研究、分析、解决疑难复杂案事件。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单位对在工作中遇到的需要以法学会名义进行研讨的疑难复杂案事件进行梳理分析,筛选后提交市法学会。市法学会分析研判后确定议题,并适时召集法学会会员进行理论研讨,为疑难复杂案事件的解决理清法理关系、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助推问题解决。去年以来,已多次召开法学会理论研讨会,研究解决了数十起疑难复杂案事件,促进了社会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三)建立副会长联系乡镇机制。建立了“汝州市法学会副会长联系乡镇(街道)”工作制度,要求副会长每月至少到联系乡镇一次,通过调研座谈、听取汇报、出席有关会议等方式,指导帮助解决涉法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