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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试点工作经验之十六:南召县参与社会治理工作

全省试点工作经验之十六:南召县参与社会治理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9-11 浏览:12975 次

南召县法学会主动融入,积极参与平安南召、法治南召建设,在助力法治宣教、防控社会风险、推进依法治理、服务经济发展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走出了县级学会参与社会治理的创新之路。

一、以基层法治服务为抓手,推进依法治理

一是健全乡村两级法治服务体系。进一步延伸基层法治服务触角,强力推进“法治服务进基层”活动,在15个乡镇、210个行政村建立法学会法律服务站,统一外观标识,规范工作机制,固定服务人员,为乡、村两级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参与法律援助、代理法律顾问,实现基层法治服务常态化。二是拓宽社会法治服务视野。协调县委宣传部,在县委党校培训和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中增加学法内容,开展专题普法400余次;配合县政府法制办,在县、乡政府和部门配备法律顾问137名,积极参与重大决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组织法学工作者“送法进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700多次;联合团县委开展“青春与法治同行”活动,73名法学会员在中小学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三是强化民主法治示范创建。依托基层法律服务站,联合依法治县办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目前60%以上的单位、50%以上的村(社区)已达到创建标准,依法治理得到进一步提升加强。

二、以法治文化创建为载体,助力法治宣教

一是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区创建。借助南阳市法治文化示范区创建的东风,组织团体会员单位、部分法学会员调研论证,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南召县法治文化示范创建纲要》,将法治文化建设提升为各级“一把手工程”,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二是打造县乡村三级法治文化教育平台。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平台,牵头在县城滨河公园建设了南召县法治文化广场,打造了集雕塑、灯箱、展板、长廊为一体,健身休闲、普法学习、文化教育共享的游园式法治文化广场,基本建成了“县有广场、乡有长廊、村有橱窗”三级法治文化教育阵地。三是多种形式综合宣传造势。联合县电视台开办了《法治南召》电视专栏,目前已播出60余期。组织法学会员撰写普法教育剧本,联合县文化艺术团不定期的深入乡镇村组、田间地头,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送法下乡。县法学会组织编写的禁毒剧《王老汉铲大烟》在全县连续演出20多场,为罂粟禁种铲毒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配合县委政法委举办了“平安南召杯”法治作品大奖赛,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平安南召建设。

三、以防控化解风险为重点,参与治理创新

一是积极参与社会风险防控。配合信访稳定部门,依靠法学会庞大的人力资源和会员扎实的法制素能,在县信访局设立律师服务团,组织相关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重大项目规划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减少社会矛盾发生。二是主动破解重大疑难纠纷。发挥广大会员法律专长,将部分会员充实到征地拆迁补偿、劳资关系争议、医疗交通事故等7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机构,妥善化解涉医、涉水、涉电、涉路等较大疑难纠纷40余起,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创新矛盾多元化解途径。联合县综治办,创造性实施“百姓调解”,按照“群众自愿、村民小组推荐、两委会审核、乡镇把关备案”的程序,将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乡贤“四老”等知名人士选聘为“百姓调解员”,统一发放聘书,统一建档立卡,统一管理使用,县法学会不定期对百姓调解员进行法律法规和调解技能培训,借助他们来自群众、贴近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群众心理上易于接受等优势,用身边的人解决身边的事,走出了一条“官调”与“民调”相结合、“1+1>2”的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子,实现了关口前移、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