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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试点工作经验之十三:三门峡市陕州区法律服务工作

全省试点工作经验之十三:三门峡市陕州区法律服务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9-11 浏览:12767 次

三门峡市陕州区结合省法学会试点工作要求,通过发展基层会员、政府购买服务、积分管理、督导检查等措施,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在农村法律服务工作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发展基层会员,延伸工作触角

为解决在农村开展法律服务人手不足的问题,陕州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狄玉华同志多次带领法学会的部分常务理事深入乡、村就如何搞好农村法律服务工作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决定大力从基层发展会员,吸纳各村治保、民调主任加入法学会,延伸工作触角,确保有人干事,推动农村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全区13个乡镇的263个村治保、民调主任已全部加入法学会,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政府购买服务,做好经费保障

为了提高农村治保、民调主任待遇,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多次向区委常委会汇报,详细阐述在农村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对搞好政法、综治、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到政府购买农村治保、民调主任服务专项资金300万元,由区法学会和乡镇综治办管理。区法学会联合综治办出台了农村治保、民调主任坐班制的具体实施意见和百分积分管理办法,从坐班时间、组织村民学习、开展法治宣传、调解纠纷成效、档案管理、为群众办好事等方面进行百分制管理,根据得分发放补贴,每月每名治保、民调主任最多可获得补贴400元。全年没有发生集体上访的,由区财政再奖励2000元。

三、加强领导,扎实推动工作开展

为了搞好农村法律服务工作,陕州区法学会专门联合区综治办、司法局等单位就如何搞好农村法律服务工作进行了为期10天的集中封闭培训,提升基层会员的法律意识和自身素质。同时组织法学会常务理事分包13个乡镇,督导农村治保、民调主任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治保、民调主任每周六、日必须到村治保民调室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保证农村法律服务工作一级抓一级,事事有人管,件件能落实。目前,已组织开展寓教于乐的法律宣传活动1300多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7万余份,张贴标语8万余条,悬挂横幅5000余幅,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5万余人次,化解各种矛盾纠纷1000多次,参与处置到区委、区政府集体访157起,涉及人数599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