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法学会立足基层实际,以司法所为依托,推进法律服务进政府,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站,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推动法治民权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站建设工作,按照省、市方案要求,县法学会、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基层法律顾问站建设的意见》,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督查指导该项工作。在全县19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站,并与部分局委签订法律顾问协议,通过法律顾问站这个平台,为群众传播法律知识,满足群众法律需求,为政府当好参谋。目前,19个乡镇(街道)法律顾问站全部建成并开展工作。
二、整合资源,优化律师配置
民权县共有社会律师事务所2家,社会执业律师32人。针对律师事务所及人员短缺的实际,在统筹律师资源中,通过分区分片方式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议,整合、协调好律师资源分配,每位律师平均担任1个乡镇的法律顾问。通过整合、优化律师资源,较好地解决了律师资源短缺的问题,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工作站挂牌后,县法学会和司法局组织全县基层司法所长,驻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开展专业培训,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同时对如何开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三、创新机制,强化基础建设
在规范化建设上,将法律顾问的联系方式向当地公开,律师每月至少一次到法律顾问站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平时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提供服务。在办公场所上,依托乡镇司法所对现有的设施进行完善,为法律顾问站配备单独或专门的办公室,实现了“四统一”:即统一名称、统一制度、统一台账、统一办公设施,做到了工作人员、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制成标准化图版上墙。在制度化建设上,健全和完善了法律顾问站人员的工作制度;建立了登记接待制度,建立了来访、来电咨询登记,详细记录法律顾问站工作情况,对每一起咨询和服务都要有处理结果;建立定期工作报告制度,各法律顾问站要定期向县法学会和司法局报告工作情况。
四、加强督导,完善工作机制
县法学会及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对法律顾问站工作极为重视,亲自到各乡镇(街道)调研摸底实际情况,听取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的意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举措,以日常检查督促为抓手,强化工作落实,全力推进法律顾问站建设。县司法局坚持定期召集本县广民、宇博等两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召开座谈会,总结好的做法,研究分析薄弱环节,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每月定期深入到各乡镇(街道)进行检查督导,听取各乡镇(街道)及群众意见,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在基层取得实效。
五、严格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各律师事务所实行主任负责制,制定和完善对法律顾问工作的考核制度,实行绩效挂钩考核,作为年度对律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司法局把“法律顾问工作站”工作列入各所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年终逐项进行综合考核。县法学会联合司法局加大了监督和检查的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回访、查看服务台帐资料、检查法律服务挂钩联系卡、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整改,确保工作能够贯彻落实到位,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