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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试点工作经验之九:永城市化解信访积案工作

全省试点工作经验之九:永城市化解信访积案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9-11 浏览:13039 次

永城市法学会针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多发、信访不信法、久访不息的实际,探索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去年以来,对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及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共排查出积案近百起,调处解决数十起,无一例“反弹”现象。

一、整合资源,畅通参与途径

一是建立永城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人才库。由旺达、正剑、天翔鲲鹏、仲嵩4个律师事务所和市法律援助中心,推荐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律师,市法学会进行登记、备案,建立永城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人才库。二是完善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信息。对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排查、梳理,建立台账,按难易程度划分为ABC三类,并实行动态管理。1A类案件:二审终审,经申诉有关部门未立案,或立案后维持终审判决的;公安机关案件已办结,信访人久访不息的;信访人上访多年,性格偏执,情绪激烈,化解困难的。2B类案件:信访人不服判决或处罚、案件化解难度较大的。3C类案件:新发案件,案件正在法定程序中,案件未破,判决执行困难,信访人不满意或不理解,多次上访反映诉求的。三是畅通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选择途径。由市法学会将A类、B类、C类案件,分配至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中心,信访人从律师人才库中自主选择代理律师,律师事务所或律师自主选择案件进行代理。

二、明确内容,理顺工作流程

为规范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市法学会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明确了工作内容和流程。一是接谈信访人。认真听取信访人的陈述,详细阅读信访材料,准确了解信访人的诉求,疏导情绪,解疑释惑,提供法律咨询。二是评析信访案件。依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在调查核实案情的基础上,由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机构对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和诉求作出评议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三是做好释法劝导工作。经过分析、评议,认为原案件处理正确、信访人诉求不当的,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析法理,耐心劝导信访人服判、息诉、罢访。对于仍不息诉的,向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领导小组申请,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方当事人、群众代表、有信访经历的人员等,公开评议信访人的诉求是否有理合法,或建议办案机关举行听证会。四是提出处理建议。经过分析、评议,认为原案件处理存在执法错误或瑕疵的,及时向涉案政法部门提出法律意见和工作建议。五是引导信访人依法申诉。对信访诉求符合法律规定,需要向涉案政法部门提出申诉的,律师帮助信访人撰写申诉材料、收集证据、接受询问,引导信访人依法按程序进行申诉。六是帮助申请救助。对生活困难的信访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帮助其向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领导小组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给予国家司法救助后仍有困难或不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帮助其向民政等部门申请其他社会救助方式。

三、建立机制,保障工作开展

为充分调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的积极性,实行奖励制度,对律师成功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提供有效跟踪服务的,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一是精神奖励。针对成功化解案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评选出“先进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对其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二是物质奖励。按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对成功化解案件和提供有效跟踪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1、成功化解一起A类案件,奖补5万元;跟踪服务一起A类案件三年奖补3万元。2、成功化解一起B类案件,奖补3万元;跟踪服务一起B类案件三年奖补2万元。3、成功化解一起C类案件,奖补1万元;跟踪服务一起C类案件三年奖补1万元。三是明确资金来源。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奖补资金由涉案责任主体单位、信访人所属乡镇或单位、市财政,按各三分之一的原则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