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法学会及时研究制定了《濮阳县法学会加强研究成果运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时间节点、具体措施和组织领导,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一、建立激励机制
县法学会加强法学研究立项课题管理工作,出台了《濮阳县法学研究年度立项课题经费资助管理办法》,根据课题结项评审情况给予一次性经费资助。建立法学研究成果评价体系和评价办法,出台了《濮阳县法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设一等奖2-4篇、二等奖5-10篇、优秀奖5-10篇,对获得优秀成果奖的研究成果,分别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提高了法律、法学研究工作者争取成果应用转化的热情。
二、建立人才库
县法学会建立了由县委政法委、县委党校、县政府法制办及公检法司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10人的学术、业务拔尖人才库和45人的政法机关专业人才库。如:进入人才库的县法院6名同志中,有两名同志近年来学术论文多次在国家、省、市论坛上获奖,另外四名同志分别在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处理交通事故方面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这些人才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领导接访、文件把关、重大社会矛盾化解、疑难信访案件评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促进了领导科学决策和法治濮阳建设。
三、申报研究课题
县法学会积极组织会员申报2016、2017年度研究课题,共上报市法学会研究课题8个,分别是《法院民事调解现状研究与完善路径—以濮阳市为例》《影响信访秩序规范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应把握的关键问题》《城乡规划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影响县级法学会作用发挥的问题及对策》《农村职务犯罪的分析对策》《当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其中,第一个研究课题被市法学会立项。
四、开展专题调研
县法学会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广大会员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理中的有关重大法律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很多有价值的调研报告,较好地服务了党委政府决策。如:法学会会员李楠撰写的《法院微博微信运营现状及完善路径》一文荣获第11届全国青年法学论坛一等奖、《黄河滩区扶贫问题及法律保障研究》一文荣获“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征文优秀奖。法学会会员张春芳撰写的《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惠农扶贫领域专项预防工作报告》一文得到上级领导批示推广。
五、拓宽转化渠道
主要是处理好两方面关系:第一,处理好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关系,建立协调联系机制。进一步完善成果呈报制度,对一些重大课题可以通过县委政研室论证决策,实现直接转化。对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所取得的重要学术成果和重大法律对策建议,及时进行归纳整理,形成专门材料,通过《法治研究》《法治建议》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党委政府领导和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反映重要理论研究成果和重大法律对策建议,推动更多的优秀成果进入决策层。鼓励和支持法学研究人员走进决策层、实务部门,通过讲课、讲座、研讨交流、开展咨询等活动推进成果向决策实务部门转化,使更多的法学研究成果应用于立法、司法、执法和普法等法律实践。第二,处理好与新闻媒体的关系,建立服务合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接触媒体,通过专题报道、合作开办宣传专栏、公开出版等方式,大力宣传优秀法学研究成果,扩大优秀成果的社会影响力。
六、增强研究合力
一是深化外向合作研究。加强和兄弟县区法学会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有关区域法治论坛,及时向上级法学会推荐展示最新研究成果。加强与经济、科技、企业、新闻等社会各界的联系沟通,整合资源,推动法学研究有效开展。积极参与全国、全省、全市法学会举办的各种学术研讨活动,充分调动会员参与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加强内部研究合力。建立同县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以及县政府法制办合作研究机制,搞好司法、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研究,形成法学研究合力。进一步创新思维,完善机制,加强宏观引导,在编制年度课题指南时积极回应现实需求和呼声,增加现实问题重点研究项目,组织专家团队进行专题研究。探索法学研究成果转化的市场机制,进一步推进委托课题、合作课题研究和咨询服务,尝试发展研究成果信息咨询机构等,加快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三是推动研究力量延伸。积极推动法学研究力量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县级法学会贴近基层、了解基层的工作优势,创新运行机制,提升研究质量,强化成果转化,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不断提升组织引领法学研究和服务大局的能力。